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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黄岛区自然资源局储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拟协议出让计划公示

山东青岛 全部类型 2025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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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黄自然资协告字【2025】001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以下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平方米) 规划指标 土地用途 出让年期(年) 装配式建筑比例%

2025-001号 黄岛区凰蹲山路东、西海岸路南 1551 容积率≤3.0,其中居住:商业为9:1,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控制高度<100米,具体根据周边现状及城市****

备注:上述公示的规划指标要求以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1、地铁意见:地块位于轨道交通保护区范围外,地铁办对地块土地出让及规划设计无意见。

2、建设条件:区****

区城市****

3、配套要求:应按照《青岛市****

区民政局出具了《关于明确新建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建设内容和建设要求的复函》,明确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内容、建设要求、移交要求并确定养老设施占地与项目用地一并办理土地出让手续。项目验收合格后,开发建设单位须在3个月内,无偿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产权移交给新区管委(由区民政局代表),同时移交与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相关的前期手续、竣工图纸、验收备案、决算审计等所有档案材料,并配合区民政局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4、动工及竣工时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开工,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6个月内竣工。

二、公示时限

公示期限为30个自然日,自公示之日起至****17时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禁止参加者外,需要使用本公示项下土地的(以下简称意向用地者),均可向我局提出用地申请。用地申请请以书面方式提出。我局接受用地申请的截止时间为****17时。

联系方式如下:

地 址:黄岛区****

单 位:点击登录查看

邮政编码:266555

咨询电话:****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用地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办理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具备交房条件后,组织并实施交房的同时为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承诺(原件);

5、房地产开发资质证原件、复印件及房地产开发资质承诺;

6、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期内,若上述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上述土地使用权。

2、公示期内,若上述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以协议方式出让上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1、上述地块信息在青岛日报及西海岸新区政务网站予以发布。如有变化,我局将在《青岛日报》等相关媒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2、公示期满,符合协议出让规范要求的,我局将组织出让方案提报区****

3、上述地块周边具体市政配套情况以受让人自行现场踏勘日现状为准。受让人取得土地后,自行协调解决与周边的市政配套衔接等工作,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有关责任由受让人自行承担。

4、出让地块(包括地上、地下)如涉及军事、人防、消防、净空、环保、通讯、测量、文物、城市****

5、用地单位须无条件配合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宗地范围内的排水、燃气、供电等设施的保留或改迁工作。

6、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企业,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或《出让须知》规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另被列入诚信黑名单的,不具备申请资格。另外不接受个人报名申请。

7、宗地砂石土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统一处置。

8、设计单位在进行规划设计时不得擅自改变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规划条件,不得违反国家、地方有关设计规范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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