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下称采购方)需要采购飞鹅墓园2025年清明外聘保洁服务项目,欢迎各供应商按照本邀请公告的有关内容及相关要求进行竞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项目名称
飞鹅墓园2025年清明外聘保洁服务项目
二、竞价项目内容
(一)项目需求:飞鹅墓园园区保洁,具体内容如下:
附件详见附件《飞鹅墓园2025年清明外聘保洁服务费用清单预算表》
(二)竞价最高限额:人民币209778.34元(大写:贰拾万零玖仟柒佰柒拾捌元叁角肆分),超过此限额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三)报价低于竞价最高限额60%,报价人未能在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者合理说明材料的,采购方有权作无效报价处理。
(四)本项目的报价采用“费用清单计价方式”(费用清单报价表详见附件)。
(五)报价人应按采购方提供的费用清单报价表填报含税单价、含税合价、小计和总造价等。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未填单价合价的将不予接受。
每项含税单价和含税合价均不能超过费用清单预算表中对应项的含税单价和含税合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费用清单报价表每一项都已指定服务量(人数)和服务期(天),报价人均不得更改。
若报价书有算术错误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修正的价格应经报价人书面确认,报价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视为无效报价。
(六)报价人在费用清单中所报的含税单价和含税合价,价格均包括完成该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七)各报价人在报价资料递交前自行踏勘现场。
(八)报价人准备和参加报价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九)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项目开工前,中标单位应按合同要求的金额、形式向采购方提交履约担保。中标单位不能按合同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
三、参与竞价的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经营的企业。
(注: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以评审小组的评审结论为准。)
四、报名方式及材料要求
1.请有意向参与竞价的供应商提交以下报价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非法定代表人前来,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4)报价书(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简介、企业业绩(与本项目同类型业务)、报价表等);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报价资料应包括以上内容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提交时请以密封函件的方式递交至顺德区****
2.报价资料递交时间:****14:00至15:00
3.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4.联系电话:****
五、竞价结果评价及评选结果确定
(一)由我管理处自行组成评审小组,进行统一评审。评审会议时间为****15:00至16:00。评审现场公布各参与供应商的报价等相关情况。
(二)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以竞价邀请公告要求为依据,审核各供应商的方案是否符合要求,根据各报价单位提供的材料,在有效报价单位中按所报总价最低者确定为中选单位。
(三)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1个工作日。
六、替补中选单位的设定和使用
在竞价过程产生的中选单位外,其他有效报价单位按照报价从低至高的顺序作为本项目的替补中选单位。出现中选单位因故丧失中选资格的情形时,采购方按替补中选单位顺序填补中选单位。
七、合同订立
采购方与中选单位应在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就竞价项目签定合同(内容详见附件)。
****
附件
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致:点击登录查看
我方参与飞鹅墓园2025年清明外聘保洁服务项目的竞价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若我方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附件 附件 飞鹅墓园2025年 清明 外聘保 洁服务项目合同 甲 方: 点击登录查看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条例规定,为规范双方之义务并保障双方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一、 承包方式 1、甲方委托乙方承包项目:飞鹅墓园2025年清明外聘保洁服务。 2、乙方以包人工、包管理、包餐饮、包清理工具、包劳保用品、包意外保险等总包方式,除合同总价款外,甲方无须就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任何义务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3、由乙方自行负责保洁人员的岗位培训及现场分工安排和管理工作,全面配合甲方进行清明期间的保洁以及垃圾中转清运工作。因考虑双方合作,乙方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应主动服从甲方的指挥和调度工作,甲方在工作中对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二、合同价、合同 期限 及履约担保 1、 本合同 保 洁服务费含税总价为人民币 大写: (¥ ) 。 具休费用清单详 见 《飞鹅墓园202 5 年清明 外聘保 洁服务费用 清单 报价 表 》。 2、合同期限:由****起至****止。乙方需在上述期限内完成保洁工作,如因乙方原因未按时完成保洁工作,乙方自愿承担保洁服务费总价10%(即¥ 元)的违约金;如因甲方原因或工作安排变更造成工期拖延的,由甲方负责。 3、履约担保 (1)履约担保的金额: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元) (2)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支票)或不可撤销的中资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佛山市内国有担保公司的专业担保保函。 注: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广州或佛山地区或乙方注册地支行以上(含支行)银行。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应是“不可撤回、见索即付”保函。 (3)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履约担保,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履约担保需在项目验收合格前且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缴纳质量保证金之日止一直保持有效(履约担保若为保函形式的,若保函有效期届满,本合同项目尚未验收合格的,乙方必须无条件将保函续期或者重新开具保函至项目验收合格)。保函的正本由甲方保存。执行本条各项要求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履约担保退还时间的约定:所委托项目验收合格且乙方在合同期内无违约(或无违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的情况下1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 (5)履约保证金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损失赔偿、处罚金、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指定的账户缴纳违约金(或罚款)、或因乙方拖欠和克扣劳务人员或农民工资等引发群众集体上访或聚众闹事等内容,发生上述情形时将扣罚履约担保。 三、 承包范围 合同规定时间内对甲方墓园墓区及相互之间的通道和骨灰楼的保洁工作。 四、 乙方工作要求 1、保洁人员清理时必须文明礼貌,在客户没有完全离开前不得对墓地或骨灰室进行清理,禁止随意拿客户的祭品,禁止向客户索要红包,禁止与客户发生语言或肢体上的冲突。 2、保洁人员必须穿戴甲方派发的反光衣,严格按照分组分工的安排对指定区****3、墓区保洁人员要按甲方要求:4、5、6、12、13日对墓区的垃圾及时清理(鲜花、红钱和祭品除外),7、8、14日对墓区保洁范围进行全面清场,清场时必须把所有墓穴、主通道上的垃圾(香烛、鲜花、甘蔗、水果、胶袋等)全部清理干净。 骨灰楼保洁人员要按甲方要求:4、5、6、12、13日对骨灰楼的垃圾及时清理,并在每天下班前对骨灰楼保洁范围进行全面清场,清场时必须把所有的垃圾(香烛、鲜花、甘蔗、水果、胶袋等)全部清理干净,碑板上的红纸和鲜花不能清理。 4、严禁把垃圾倒在山边,严禁把墓道的垃圾扫到下水道内。 5、骨灰楼保洁要及时、干净,前面的客户祭拜后,祭品要及时清理运走,以方便后面来的客户祭拜。还要看管好现场,不能让客户在走廊或室内烧纸钱,如见客户拉桶应马上上前劝阻,客户不理会马上通知有关工作人员或在场保安。如客户在地上烧纸钱的应马上用水倒湿后马上清理。 6、所有的垃圾都必须搬运到甲方指定的位置。 五、 权利、义务以及甲乙双方约定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教育本单位员工自觉维护墓园的清洁卫生,对破坏园区清洁卫生现象之行为应给予及时制止与纠正。 2、负责派人员监督乙方在合同时间范围内的保洁服务质量。对乙方提出的合理工作协助、要求及建议,甲方应予全力支持。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须严格按照双方所共同确定的各项工作要求,为甲方提供专业的保洁服务,并严格教育、培训和管理清明期间保洁工作人员。乙方及其工作人员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环境和秩序,爱护甲方的财物,维护甲方良好的形象。 2、乙方应主动安排管理人员,提前积极开展保洁工培训、管理、安全和监督等相关的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应认真听取甲方的指导意见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3、乙方派出的保洁工要素质良好、服务热情、形象健康。每个小组的负责人要保持与甲方相关负责人的正常联系,以便于工作配合与协调。 4、乙方在合同期间要做好所派保洁人员的安全教育,并爱护甲方所有的公共设施及设备,损坏物品照价赔偿。 5、乙方派到甲方的保洁人员,在工作时间必须统一穿反光背心,以方便区分管理,并在工作时间内不能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6、乙方的保洁人员,要接受甲方按双方确定的保洁工作要求对其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并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 7、乙方应积极听取甲方对保洁工作的意见,认真配合并完成其他保洁事项。 8、乙方保洁人员的工资,保险,饭餐、清洁工具、劳保用品等一切事宜由乙方负责,并办理各类合法劳动关系手续和承担相应费用,乙方所有人员因本次保洁服务工作发生的伤病、工伤事故、安全事故、劳务纠纷等,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9、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严禁将服务分包给乙方以外的第三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不支付所有服务费用,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已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0、乙方承诺在业务来往过程中不得向甲方人员赠送现金和物品或以其它形式给甲方人员利益,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即时终止合同,追讨已支付费用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11、乙方经过甲方书面同意的保洁服务方案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乙方须按保洁服务方案执行。 12、乙方在施工前必须做好安全保护措施,包括人身安全及现场物品安全。在服务过程中必须保护好甲方和第三方的物品、室内外装饰及甲方其它财产,如有损坏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期限内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 (三)甲乙双方约定 1、合同期间,乙方如有三次违规行为或乙方及乙方人员给予甲方的名誉造成损失或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500元(含)及以上),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以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合同期间,因乙方人员的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经第三方机构评估后,由乙方根据评估结果负责赔偿以及承担相应责任(赔偿金额应含第三方鉴定费)。反之,如因甲方或甲方人员造成的损失,则由甲方承担责任。 3、乙方未能按要求每天提供指定数量保洁人员时,每少1人,处罚金100元并在结算时按当天减少1人结算;乙方保洁人员迟到或早退30分钟内的,每次罚金100元,超过30分钟每次罚金200元并在结算时按当天减少1人结算。 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1款的行为的,每一次处罚金1000元。 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的行为的,每一次处罚金100元。 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3款的行为时,在4、5、6、7、12、13日对墓区的垃圾未能及时清理(鲜花、红钱和祭品除外)的,每一次处罚金100元;在8、14日对墓区保洁范围进行全面清场,未能全部清理干净的,每个片区处罚金1000元;在4、5、6、12、13日对骨灰楼的垃圾未能及时清理的,每一次处罚金100元,在每天下班前对骨灰楼保洁范围未能完成全面清理的。处罚金1000元。 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4款或第六款的行为的,每一次处罚金100元。 六、 付款方式 1、服务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以转账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款项;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合法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支付申请即视为支付。如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费用,直至乙方提供发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2、乙方账号信息: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开户账号: 3、甲方开票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纳税人识别号:****6246X8 地 址:佛山市**** 电话:****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顺德金斗支行 帐 号:****02947 七、 不可抗力条款 1、不可抗力指签署本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且导致本合同全部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时履行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政府作为、自然灾害、火灾、爆炸、台风、洪水、地震、海啸、雷电或战争。任何信用、资本或资金短缺不应视为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事件范围。 2、因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一方应立即用最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另一方该事件的性质、发生时间、预计持续时间等有关的细节,以及该事阻碍通知方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程度。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怠于履行通知义务的,由此而导致的损失由该方承担。 3、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在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十天内向另一方提供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市级以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实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证明,否则另一方可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经双方协商,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 其他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该合同所提到的所有附属附件以及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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