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桥区西于庄地区棚户区改造(旧城区改建)项目水资源论证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RWZB1-****)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市辖区,红桥区
一、招标条件
本红桥区西于庄地区棚户区改造(旧城区改建)项目水资源论证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5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红桥区****
市场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红桥区西于庄地区棚户区改造(旧城区改建)项目水资源论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红桥区西于庄地区棚户区改造(旧城区改建)项目水资源论证)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在有效期内;
- 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2024年0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 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0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 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的书面声明。
- 投标人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投标人若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章)和代理人身份证。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9时00分到****17时00分
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整(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未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采用现场获取方式,请携带下列资料:(1) 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在有效期内(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前往天津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14时00分
递交方式: 天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14时00分
开标地点: 天津市****
七、其他
本项目相关招标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天津市****
联系人: 杨工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天津市****
联系人: 宋伟民
电话: ****-8009
电子邮件: ****@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宋伟民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公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