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兴龙公园绿化提质改造项目施工比选
(招标编号: HNZFBX2025-002)
项目所在地区: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
一、招标条件
本吉首市兴龙公园绿化提质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752677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比选文件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首市兴龙公园绿化提质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吉首市兴龙公园绿化提质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详见比选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8时30分到****17时00分
获取方式: 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在点击登录查看(吉首市吉盟和谐苑3栋1单元505)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09时00分
递交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
七、其他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吉首市兴龙公园绿化提质改造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比选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比选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特邀请贵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施工比选。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吉首市兴龙公园绿化提质改造项目。
2.2 建设地点: 吉首市乾州。
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绿化提质范围为天堂银行周边、下山道路沿线两侧的空坪闲地,火花车间道路内侧花坛、办公楼周边、笔架山公墓五处区****
2.4 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及合同约定执行。
2.7 比选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内容。
2.8 付款方式: 合同约定。
2.9 最高限价: 157526.77元。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于****至****,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在点击登录查看(吉首市吉盟和谐苑3栋1单元505)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
4.2 本项目比选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6.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 ****9时00分(北京时间)。
6.3 盖章要求: 比选申请人须按要求签字或盖章。
6.5 统一封装在一个封套中,封套加贴封条,加盖公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比选文件比选人将拒收。
7. 行政监督
本次比选项目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监督。
8. 比选办法
本项目比选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吉首市****
联系人: 李平
电话: ****
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吉首市吉盟和谐苑3栋1单元505
联系人: 杨海芝
电话: **** / ****
电子邮件: ****@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相关主管部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