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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内一科申请,院长办公会集体讨论通过,决定采用询价采购方式购置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一台,欢迎具有经营资格能力的并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设备名称: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二、采购数量:1台
三、预算金额:1.96万元。
四、设备技术参数:
1、整机参数
1.1、仪器类型: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1.2、测试通量: 700T/小时。
1.3、样本类型:血清、血浆。
★1.4、检测原理:基于AMPPD和碱性磷酸酶的间接化学发光。
★1.5、发光值的重复性:变异系数(CV)应不超过 2%;(提供证明材料)。
2、样本单元
★2.1、样本位 300 个(常规样本位,不含拓展及急诊),支持原始样本管和微量样本杯(提供证明材料)。
2.2、样本针最小吸样量:5ul~150ul,1ul 递增,精密度CV 3%。提供证明材料。
2.3、加样技术:加样针具有液面探测、随量跟踪、立体防撞、堵针检测、空吸检测功能,支持样本稀释测试,可设置稀释倍数。
2.4、进样方式:轨道式进样。
3、试剂单元
★3.1、单盘试剂位:试剂位 40 个。
3.2、试剂冷藏:最低 2℃,最高 8℃,24 小时冷藏。
3.3、试剂针吸样量:20ul~200ul,1ul 递增,精密度CV 2%。(提供证明材料)。
3.4、可实现试剂盒不停机加载与卸载。
4、反应单元
★4.1、反应杯:一次性反应杯,数量 2000 个(提供证明材料)。
4.2、反应盘温度:37℃±0.3℃。
5、试剂系统
5.1 携带污染率: 10-5,提供彩页或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
6、配置系统
6.1、操作软件:中文,打印中文报告。
6.2、硬件最低要求:CPU:主频 1.8 GHz ,双核;内存:8 GB;硬盘:500 GB;显示器:屏幕分辨率1920 1080。
供应商报名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供应商响应文件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应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许可证;
3、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注册证及相应登记附表;
确定成交人方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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