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驻抚顺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刑事速裁法庭、刑事远程提讯室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三楼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驻抚顺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刑事速裁法庭、刑事远程提讯室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42113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42113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抚顺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刑事速裁法庭、刑事远程提讯室改造等内容(详见采购文件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竣工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有限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具备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投标单位需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至 ****,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三楼办公室
方式:现场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三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须携带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提供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未按规定时间提供上述报名材料的认定为无效报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抚顺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抚顺市****
联系方式:仲晓萍****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仲晓萍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