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南苑区块旧城改造安置地块NY05-04地块苗木资源转让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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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陈经理|联系电话:**** 手机号:**** |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名称 | 永康市南苑区块旧城改造安置地块NY05-04地块苗木资源转让 |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其他 | 标的为永康市南苑区块旧城改造安置地块NY05-04地块苗木资源,根据浙江中桥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24年6 月28日进行全面清查。面积约13798平方米,绿化苗木总计约649棵,主要为香樟、栾树、香泡、广玉兰和法国梧桐等苗木,苗木整体长势差不齐,形态较差,大部分截肢无冠型。 | ||
其他披露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约定的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方。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4、标的资产目前为种植状态的苗木,转让方不对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担保,具体情况以现场实际为准。 5、受让方若需要在提货现场对标的物进行切割的,必须经得转让方书面同意。提货时涉及的切割、运输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提货过程中导致转让方或第三方设施、设备损坏、造成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受让方承担。提货结束,应确保场地的干净整洁。 6、挂牌期间意向方须自行组织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踏勘,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质量、数量、品质、规格等)予以确认,踏勘所产生的费用及安全事宜由意向人自行负责。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质量、数量、品质、规格等)已予以确认。 7、该项目在披露期结束前看样,请各意向方提前预约。联系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看样地点:永康市下园朱种植基地。 8、本次转让成功后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款项票据,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准。 9、受让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出让合同中除受让方相关信息及“成交价款”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竞买人须于竞买前慎重考虑以何为主体参与报名,一旦报名成功即不得变更,本次标的转让须遵循“谁报名、谁竞价、谁签约、谁受让”原则)。 10、竞买人报名可自行下载或向联系人索取报名材料,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地址:永康市江南街道西塔路910。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注册地 | 浙江省金华市****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2M66KD30 |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转让底价(万元) | 48.31434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成交款将在合同生效之日后3个工作日付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150000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金华开发区支行,账号:********),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二、受让方必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款。 三、本项目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100000元。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的同时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户名:点击登录查看,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永康市支行,账号:********)。受让方应根据与转让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要求完成标的资产的提取、清运工作,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由转让方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 。因受让方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违约、施工安全事故等引起相关赔偿责任,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优先用于相关赔偿。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不足100000元的受让方应当在3日内(提货完成前)补足。 四.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税价,交易价款由转让方出具相关专用发票,一切以转让方实际开具税票时的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五.转让标的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自行承担资产评估基准日后的苗木市场价格变动等问题而带来的风险。 六.受让方必须在付清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的前提下且在接到转让方开工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交接标的资产并于1个月内完成标的物的挖出、搬运及场地清理平整。 | ||
展示时间 | 披露期内的工作时间 | ||
展示地点 | 永康市南苑片区NY05-04地块 | ||
联系人姓名 | 点击登录查看 | ||
联系人电话 |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应当符合相应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15.00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1.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2.实地勘察证明-旧机动车.docx 、 3.竞买和承诺.doc 、 4.竞买规则与须知.docx 、 5.交易服务费条款(转让类).docx 、 6.保证金处理条款(转让方).docx 、 8.法人授权委托书(意向方).docx 、 7.资产交易合同(样本)doc.doc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陈经理 | 电话 | **** |
手机 | ****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浙江省金华市**** | 网址 | ||
合作机构 | 名称 | 金华市正泰拍卖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永康市**** |
联系人 | 陈女士 | 固定电话 | **** | |
手机 | ****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舒汉勇 | 电话 |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