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以《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黑自然资函〔2023〕6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冈县****点击登录查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青冈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青冈县****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
2.3建设规模及内容:1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6000亩(项目前期补偿、拆旧复垦、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地力提升)。2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14000亩(2期建设项目规模以最终批复为准)。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该项目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
2.6.1一期招标内容:
2.6.1.1中标人对项目所在项目区****
2.6.1.2中标人负责包拆迁补偿费用或异地安置房屋建设及相关费用、包效果图、包施工、包采购(属于承包方采购部分),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验收、竣工验收资料及决算资料编制等各阶段的相关内容和服务。
2.6.1.3招标方前期所产生费用(可研、评估测绘、拆旧安置方案编制、设计及预算编制、土壤检测等)由中标方负责支付,并计入项目投入总成本。
2.6.2二期招标内容:
2.6.2.1中标人对项目所在项目区****
2.6.2.2中标人负责包勘测(地形、地貌测绘)、包可研及前期费用、包设计(土地清查、土壤检测、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竣工验收资料及决算资料编制、现场服务)、包房屋评估测绘费用、包拆迁补偿费用、包效果图、包施工、包采购(属于承包方采购部分),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验收及竣工投产等各阶段的相关内容和服务。
2.6.3中标人负责青冈县****
2.7合作模式:
2.7.1按照政府主导,中标方投资的原则,由中标方在招标方所在地成立项目公司作为投融资建设主体,项目公司依照法律法规组织项目建设。
2.7.2为进一步确保交易指标保质保量完成,对拆旧复垦地块进行适当增补,以保证交易数量减少,所增补地块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纳入项目成本进行核算。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70000万元。
2.10成本确认:项目施工完成后,由招标方组织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或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投入总成本进行确认。投资总成本包括不限于项目前期费用(可行性研究、评估测绘、拆旧安置方案、设计及预算编制、土壤检测、监理费、招标代理费、其他第三方核算费等费用)+项目建设费用(拆迁补偿及相关费用、材料采购、建筑和安装施工、调试、配合验收及竣工、工程复核、结算、管护费等费用)+项目管理费用等,各个环节双方认可所产生的费用及税费,纳入投资成本等等。
2.11结算方式:乙方协助甲方完成项目验收及指标入库工作,并在指标交易过程中全程技术支持,项目须按自然资源部有关要求完成备案,并通过自然资源部统筹调剂,协助完成交易指标。购买方支付指标款后,指标款优先支付乙方项目成本,另结纯利收益的 25%(初定比例,最终以中标下浮率为准)作为中标方收益。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土地复垦: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项目管理单位。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不得超过三家(含三家),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2.2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2.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4本项目投标相关工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3.1土地复垦:(1)水利专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近3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事业单位或事转企单位无法提供个人养老证明的,需提供情况说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满足本项目最低配备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2)土建专业:投标人拟派建筑工程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近3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事业单位或事转企单位无法提供个人养老证明的,需提供情况说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满足本项目最低配备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4.1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4.2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专业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9时00分至****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截止时间为****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达到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为****9时00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9.联系方式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青冈县自然资源局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163.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