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连池市三处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2025年)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由五大连池市****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编号:****,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五大连池市三处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2025年)。
2.2项目地点:五大连池市****
2.3建设规模:项目区总治理面积112949.58m2(具体建设规模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本项目工程管护期为3年,即2026年04月至2029年04月(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中包括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招标控制价:499.9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原有效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资质类别:施工)乙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项目经理:须具备市****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证企相符且有效。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如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日期在发布之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的期间均可)。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日期在发布之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的期间均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0时至****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09时00分,开标时间为****09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
9.联系方式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五大连池市人民政府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五大连池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
电子邮箱:****@163.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