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切换]
关于我们

蓝塘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蓝塘村内房屋物业招租公告

广东肇庆 全部类型 2025年03月10日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乙方宝会员用户开放,会员后可查看内容详情
蓝塘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蓝塘村内房屋物业招租公告
****

蓝塘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物业招租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定于2025年3月17 日星期一下午3:30,在居委会二楼会议室对蓝塘村内房屋物业组织公开竞租,现将竞租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租物业基本情况

(一)物业地址:蓝塘村内环村路边;

(二)物业面积:20㎡;

(三)租赁期限:2年;

(四)免租期:无;

(五)交易底价:700.00元/月;

(六)租金递增:无;

(七)竞租保证金:8400.00元(大写:捌仟肆佰元整);

(八)合同保证金: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九)竞租方式:现场竞价,价高者得;

(十)竞租地点:蓝塘社区居委会二楼会议室;

(十一)物业交付方式:现状;

(十二)物业交付时间:物业旧合同到期时间 ****竞标后10天内交付物业给竞租人使用。

(十三)产业规划类别:现代服务业;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1. 按现行政策须开具租赁发票收取租金(税金由承租方支付);

2. 承租方严禁从事电镀、酸洗、喷染、废品回收等有污染废水、有味气体排放的加工作业;不准经营摆卖蔬菜、鱼、肉等生鲜食品;不得占用门前道路经营。

3. 承租方在租赁使用经营期间,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工商、税收、消防等一切证照,费用自负;

4. 特别提示:由于历史原因,上述房屋暂未有取得产权登记和建设规划许可等证件,承租方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经营和办证风险,如因生产经营需要办理相关证照的,承租方向相关行政部门咨询,具体以行政部门答复为准。

5.该旧房屋位于蓝塘村内环村路边,由于现时政府对各社区****

6. 承租方对出租方的租赁房屋上述情况和现状已充分了解,同意承租并自愿接受因承租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并承诺租赁期限内,在租赁房屋能够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就租赁房屋的上述权证瑕疵主张任何权利。

二、竞租人资格要求

竞租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责任权利的自然人。

三、竞租保证金说明

(一)竞租保证金缴存:(报名时交或竞租现场交)(必须确保在竞租时已收到)。

(二) 凡按要求和规定办理了报名手续的单位或个人,即视为接受邀约。如不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场参加竞租会或参加竞租会又不参与竞租,又没有其他竞投者参与竞租的,参加报名的单位或个人即确定为按底价成交的竞得人,不得弃标,否则视作违约处理,其所缴的竞租保证金归村组集体所有。

(三)竞租人确定后,须在签定竞租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如逾期不签约,视同放弃,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未成功竞得者,在竞租结果公示程序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自行到本联合社办理退款手续,竞租保证金将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遇节假日则顺延。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止,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蓝塘居委会二楼办公室;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如下:

1、竞租交易登记表(可到报名处领取)。

2、以公司名义参加竞投的,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均需出示原件);以个人名义参加竞投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出示原件)。

3、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出示原件)。

4、竞租保证金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所有提交的复印件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若竞租人为自然人则需加盖本人右手食指指模和签名)。

(四)竞租资料领取

竞租意向人在完成报名手续后,在报名处领取竞租文件及其他竞租细则文件。

五、特别说明

竞租意向人在竞租前应对标的物进行审查,确保标的物符合自己经营使用要求。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点击登录查看

****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承租方(乙方):

乙方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竞投,投得甲方租赁物租赁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租赁物租赁相关的事项达成协议并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概况

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位于 蓝塘村内环村路边 。房屋建筑总面积为 20 平方米(见竞标公告及附图)。甲方已将出租的房屋情况充分披露告知乙方,乙方对甲方出租的房屋情况已作充分了解,乙方同意承租,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等有关规定使用。

第二条 租用期限

租赁年限为 2 年,即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计租方式

租金标准按实测面积计算,每月租金为: 元∕㎡,

第一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第一年房屋租金单价:¥ 元。

第二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第二年房屋租金单价:¥ 元。

第四条 租金交纳

(一)在本合同签订 当 天内,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交纳 2000.00 元(大写:人民币 贰仟元整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不抵作租金。租赁期届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保证金退回给乙方;如乙方中途自行退租或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视为乙方违约。

(二)租金按 月 收取,每月开始 5 日内支付当 月租金。租金由乙方按时足额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且甲方在确认收到乙方足额租金的10日内,由甲方开具有效的收款凭证。

(三)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按约定期限、约定金额、约定方式缴交租金,凡拖欠租金的,需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每天按照所欠租金5 ‰计算。如乙方拖欠甲方月租金达到30天,则视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无条件单方强制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保证金全额归甲方所有,同时乙方必须付清所欠甲方的全部租金及滞纳金。

(四)乙方必须于每月 5 日前到 蓝塘社区 办公室缴交上月水费、电费、清洁费,逾期 10 天不交纳的,视为乙方违约。

第五条 房屋的使用和经营

1.租赁物经营要求:

(一)本合同租赁物仅用于合法经营现代服务业用途,并按国家有关法律,省、市****

(二)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集体组织的章程。乙方自行领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照后(办理证照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方可进行经营活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依法开具发票、建立台账制度。

(三)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和《肇庆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和对租赁物的消防管理工作(300平方米以下配备4公斤灭火器2个,以及应急出口指示照明和烟感系统,300平方米及以上的,按照安全生产部门和消防部门有关要求配置),并对租赁物的消防安全、租赁期内的经营安全生产负责。在租赁物内不得在租赁物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品及危险品,不得制、售及存放假冒伪劣物品,如乙方违反本条规定而发生的一切意外及事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并且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切实做好防火、防漏电等一系列安全工作,安全使用水、电、煤气、防盗网等设施,如乙方在承租期间造成自己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受损,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没收乙方押金,提前收回租赁物,租赁物的附着不动产及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出资建造的各类装修、装饰、临时建筑和设施等增添的附属物和扩建物)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也不作补偿。

2.租赁物使用要求:

(一)乙方在租赁期限内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更换、保养、年审,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本租赁物范围内所有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主体建筑、水电线路、装修硬件及相关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如有损坏乙方负责自行全额出资修复或按实时市****

(二)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维护、维修及更换的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三)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的,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承租期间,租赁物的维修、保管责任以及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租赁期限内乙方如需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或增加设施的,必须先与甲方协商,征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且装修或增加设施不得损坏原租赁物的结构,且不能对租赁物结构造成质量和安全影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进行装修或增加设施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因装修或增加设施产生质量和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乙方违约。

第六条 房屋转租、转借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房屋。乙方擅自转租、转借的,视为乙方违约。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将房屋转租、转借,但转租、转借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转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转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转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转借房屋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转借合约中列明,若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转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转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转借合约同时终止,转租、转借户无条件搬出房屋,否则,视为违约。承租方应将转租、转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转借协议签订后的5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因转租、转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对因转租、转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7.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视为乙方违约。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出台新的规章制度或政策,按新的规章制度或政策执行。

第七条 税费规费缴交

乙方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当地各级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法经营和依法交纳各自应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本合同场地的土地使用税、租赁物租赁税、工商税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治安费、清洁费等),乙方因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经营风险和损益。

第八条 房屋保险购买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负责购买房屋的保险,并负责购买房屋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在租赁期间内发生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负责赔偿,与甲方无关。如若承租方不购买保险,在租赁期间出现安全事故问题,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九条 房屋基础设施建设

乙方租用房屋后自筹资金增加供水、配电、消防、环保等设施安装配置,须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第十条 房屋设施设备加建

乙方租用房屋后甲方所提供的基础设备、设施如不能满足发展要求时,所需的水电扩容、道路、下水道、环境改造、环保设施等项目的建设均由乙方自行出资解决。乙方进行上述建设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承诺,本次出租物的出租相关行为已履行了内部民主决策程序,遵守产权交易等有关规定,甲方有权对该出租物进行出租。

1.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当年的租金及其它费用(如水费、电费等)。

2.甲方有权督促乙方遵守法律法规、本村(居)村规民约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移交前保证详细知悉和了解房屋现状,如发现有问题的,必须立即与甲方沟通协调。

2.乙方应合法经营,在其承租期内进行各项行为,均应遵守国家、省、市和区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并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合同解除的不利后果。

3.甲方房屋原有的设施设备乙方必须保护好,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出资更换和维修。

4.乙方在租赁期内有责任保护环境、保护交通道路及公共设施,如因乙方造成污染或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不得占用公共道路堆放物品、器材,不得堵塞下水道。

5.乙方违反上述义务的,视为乙方违约。

第十二条 房屋续租

租用年限届满,本合同自行失效,甲方无偿收回房屋。如需继续出租,甲方必须将该房屋重新进行竞投交易。甲方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满,属于乙方的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拆除,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搬清物品将房屋交还给甲方。逾期不搬清物品交还房屋的,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房屋内物品视为乙方遗弃物,乙方同意由甲方自行收回房屋并处置乙方遗弃物,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需支付占用场地期间的占用费给甲方(每天200.00元)至搬出时止。

第十三条 房屋征收

本合同存续期间,如遇国家征收或“三旧”改造需要征用乙方租用的房屋,本合同终止,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一切征收补偿款及其他款项都归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甲方也不给予乙方任何经济赔偿和补偿。乙方也不得向政府要求其他补偿费用。在接到甲方搬迁通知后,乙方必须在10天内搬迁完毕,逾期不搬迁的,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房屋内物品视为乙方遗弃物,乙方同意由甲方自行收回房屋并处置乙方遗弃物,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需支付占用场地期间的占用费给甲方(每天200.00元)至搬出时止。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租用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房屋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的;

3.损坏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利用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的;

5.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的;

6.拖欠租金30天以上(含本数)的;

7.乙方中途退租的。

(三)在租赁期内,如因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自行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减少这一事件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且协商未果的,违约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的相应损失。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并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搬迁完毕,逾期不搬迁交还房屋的,房屋内物品视为乙方遗弃物,乙方同意由甲方自行收回房屋并处置乙方遗弃物,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需支付占用场地期间的占用费给甲方(每天200.00元)至搬出时止。

违约方还需要承担因诉讼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险费用等一切损失。

第十六条 合同纠纷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镇(街)相关管理部门调解; 协商、调解不成引起诉讼的,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因承租人违约致使出租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承担出租人为此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催收函费、评估费、公告费、财产保险担保费(保险费)等一切费用、另支付因诉讼期间延迟物业使用半年租金。

第十七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并交清保证金后生效;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街道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一份,端州****

第十八条 补充协议规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通知与送达

(一)经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本合同中涉及各类申请、信函、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送达时的送达地址及法律后果作如下约定:

(二)根据本合同做出的任何申请、信函、协议、法律文书及其他各类文件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通过专人递送、特快专递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至本合同尾页当事人的联系方式及地址。

(三)本合同双方一致同意,该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双方非诉时(包括但不限于催收债务、债权转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任何诉讼、仲裁程序之外的事项)各类申请、信函、协议、法律文件及其他各类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争议解决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仲裁和执行程序。

(四) 本合同双方一致同意,除本合同下一条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项下的各项申请、信函、协议、法律文书及其他各类文件在满足下列条件时视为已经由收件方收到:

1.采用专人递送或特快专递服务的,于对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该方;

2.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申请方邮件系统显示已成功发送之日视为送达该方。

(五)因当事人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法院/仲裁机构、当事人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各类文件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视为已经送达当事人:

1.特快专递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采用专人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3.本合同双方的送达地址需要变更时,变更方应当在变更前五个工作日书面向对方提出申请。任何一方未按前述方式履行申请义务,该方此前所确认的原送达地址仍视为有效送达地址;若因此导致申请、信函、协议、法律文书及其他各类文件无法送达的,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方负责。若当事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送达地址变更申请义务的,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

4.对于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送达地址(如发生变更的,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送达地址变更申请后的送达地址为准),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送达时可直接邮寄送达;即使当事人未能收到法院或仲裁机构邮寄送达的文书,由于其在本合同中的约定,也应当视为送达。在民事诉讼或仲裁程序时,当事人地址变更的,应当向法院或仲裁机构履行送达地址变更申请义务。

第二十条 其他约定

1.合同期满,乙方交清租金,水电费等一切费用,变更(注销)营业执照地址后凭回执到甲方退回合同保证金。

2.乙方对甲方的租赁物上述情况和现状已充分了解,同意承租并自愿接受因承租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并承诺租赁期限内,在租赁物能够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就租赁物的上述权证瑕疵主张任何权利。

3.由于历史原因,上述房屋暂未有取得产权登记和建设规划许可等证件,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经营和办证风险,如因生产经营需要办理相关证照的,乙方向相关行政部门咨询,具体以行政部门答复为准。

4.该旧房屋位于蓝塘村内环村路边,由于现时政府对各社区****

5.承租方严禁从事电镀、酸洗、喷染等有污染废水、有味气体排放的加工作业;不准经营摆卖蔬菜、鱼、肉等生鲜食品;不得占用门前道路经营。

附件:

1.乙方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法定名称: (盖章)

甲方法定地址:

甲方法定代表人: (签字,按指模)

甲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甲方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法定名称: (盖章)

乙方法定地址:

乙方法定代表人: (签字,按指模)

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关注乙方宝服务号,实时查看招标信息>>
模拟to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