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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本院决定对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执行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
二、招标单位
三、招标对象
龙岩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内的拍辅机构(见附件1)。
四、招标服务范围及要求
参照《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工作内容”规定的范围和要求(见附件2)。
五、投标人应作如下承诺
(一)按照协议约定开展司法拍卖辅助工作;
(二)自觉服从人民法院的管理和监督;
(三)不得以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的名义对外从事拍辅事务之外的活动;
(四)重大事项变更及时向人民法院报告;
(五)不得参与或变相参与与其拍卖辅助工作相关的竞买活动;
(六)遵守执业纪律,诚实守信、尽职尽责,信守保密和廉洁从业规定;
(七)委派专门工作人员到委托法院驻点;
(八)拍辅机构发现不符合招标条件的或拟停止从事拍辅工作的,应当提前一个月向人民法院提交解约申请,但仍须办理完成已受托事项并做好相关工作交接。
六、招标流程及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各投标人按照以下要求报送材料:
(一)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封袋袋口加盖印章,密封完整。
(二)投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申请书,承诺书;
2.营业执照副本、龙岩本地住所证明;在龙岩本地没有住所,但已着手并将设立固定经验场所和设备设施的承诺书。
3.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必要的设施设备、人员配置、管理制度等证明材料,拟派驻法院办公人员的信息;
4.有从事网络司法拍卖辅助经历的,简述拍辅经历,以及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的工作实绩报告,包括服务法院数量、上拍标的覆盖区域及数量、成交标的数量等;为法院提供拍卖辅助的成功案例,包括文本、照片,视频样本等信息;
5.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应标表(见附件3);
6.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例如能证明公司有突出优势服务、特色服务的材料等。
(三)上述材料邮寄送至福建省点击登录查看,同时将电子版打包发送至:****@163.com。接收投标材料截止日期为****0:00,以电子邮箱收件时间或邮件邮戳发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投标文件提交后不予退还。
(四)本院对投标人投标材料进行审查,主要围绕服务费用、派驻服务人员数量与资质、服务场所与设备设施、拍辅经验等方面进行评分,按分数由高到低确定最高分一家拍辅机构中标,同时确定分数次高两家为依次备选,并向社会公示。
七、其他
(一)中标后双方签订服务协议,依照服务协议开展工作,服务期限两年。
(二)参加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本次招投标活动相关的全部费用。
(三)本文件由招标单位负责解释。
本次招投标遵循统一开放、实事求是、竞争有序的市场选择原则,凡有弄虚作假、恶意竞标、请托说情等违法违纪或违反行业道德规范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拍辅机构名单库资格,重新招标或进行递补中标。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福建省漳平市****点击登录查看 执行局
附件1:龙岩法院网络司法辅助机构名单库名单
附件2:《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工作内容”摘录
附件3: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应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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