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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
我省参加的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第二采购年将于****结束,根据口腔种植体省际联盟集采办公室《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LM-0I-2022-1)》、《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第三年采购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5〕41号)相关要求,为确保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第二与第三采购年的平稳衔接,按照工作部署,请市****点击登录查看关于做好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
有关医保基金预付、货款回款等相关要求请参照《点击登录查看关于做好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珠医保函〔2023〕57号)执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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