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郴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点击登录查看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 | 资源编号: | TG国土〔2024〕123号 | |||
宗地总面积: | 4741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凤凰路与沿江路交汇处东北侧 | |||
主要用途年限: | 30年 | 容积率: | 容积率>1.2 | 建筑密度(%): | 建筑密度>35% | |
绿地率(%): | 绿地率<20% | 建筑限高(米): | 建筑高度<54米 | |||
主要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 土地级别 | |||
二类工业用地 | 47414 | 五级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5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72 | |
起始价: | 15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该地块供地条件按现状提供,意向人在参与竞买前,应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地上情况(地形、地表现状、道路、杆线等),对地表以下及地质情况要详细了解,勘查清楚。竞得人在使用土地时,对地表以下出现的情况,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具体规划要求详见其规划条件通知书。注:1、供地条件按现状提供,地下空间规划建筑面积以外部分不属于此次出让范围。用于建设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且严禁建设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2、 竞买人持《用地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承诺书》参与竞买(《用地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承诺书》详见附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00时00分至****00时00分到湖南省(郴州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http://113.219.136.42:9094/portal/index)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00时00分至****17时00分到湖南省(郴州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http://113.219.136.42:9094/portal/index)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17时00分。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系统将在****17时00分前确认其参与竞买。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湖南省(郴州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00时00分至****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青年大道6号;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
省自然资源厅举报电话:****
开户银行:竞买申请人在湖南省(郴州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自行选定的银行
银行账号:随机竞买保证金子账号
出让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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