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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溪学校及周边道路回填场运营管理维护服务项目劳务服务采购项目入围单位征集公告

湖南长沙 全部类型 2025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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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溪学校及周边道路回填场运营管理维护服务 项目劳务服务采购项目入围单位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

点击登录查看拟组织巴溪学校及周边道路回填场运营管理维护服务项目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现予以公告,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情况

(一)项目概况:巴溪学校及周边道路回填场项目位于巴溪大道南侧,西临潭州****

(二)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暂估工程量

备注

1

运营人员劳务费用

1、工作内容:蓝天保卫、场内卸土指挥、出口车辆清洗、道路人工保洁、洗车槽清淤、设施设备维护、消纳场收发票、土方测量;
2、工作要求:
①车辆冲洗:净车出场,不带泥上路,出场车辆清洗满足“蓝天保卫8个100%”要求;
②清洗保洁:项目出入口、场内道路、场外市****
③设施设备维护:运营日项目开工前对配电、监控、洗车槽、围挡与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形成书面记录;
④洗车清淤:不定期对洗车槽淤泥进行清理,达到主管部门要求;
⑤秩序维护:对出入口及场内运输车辆进行交通疏导,指挥车辆有序通行,维护项目现场秩序;
⑥收发票:分别做好项目的收票发票工作,保管好票据,监督落实运输车辆进出场打卡闭环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票务管理员并协助处理,运营结束后做好收发票的票据统计并报送票务管理员;
⑦蓝天保卫:运营期间,对48小时不动工的裸露黄土区域覆盖三针防尘绿网,符合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的要求;
⑧土方测量:根据土方消纳情况,进行不少于6次测量,场内土方回填范围及标高符合设计要求,土方消纳完毕后,出具完成面测量成果。
3、场内人员基础配置:现场管理(2人)、安全员(1人,具备安全员证)、洗车人员(5人)、道路保洁(3人)、设施设备维护(1人)、场内交通及卸土指挥人员(3人)、收、发票人员配置(收票2人、发票每个项目1人),具体人员配置以项目现场实施情况为准。
4、包含办公管理用房、劳保及安全防护物资费用和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检测所需人工和设备等费用;
5、包含劳务人员食宿、福利、交通、保险以及协调等相关费用;
6、劳务服务工程量按消纳土方量计取,进度款、结算款申请需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每日土方消纳数据;

m3

504990.00


2

标识标牌

1、根据甲方要求,完成项目运营所需的各类引导、指示、安全提醒等标示标牌制作和安装,具体内容已甲方要求为准;
2、费用包干计取,含标识标牌的采购、制作、维护和安装等所需的材料、人工相关费用

1.00


3

河道抽水

1、工作内容:对红线范围内回填区域河道进行抽水处理,含运营前和运营过程中河道积水抽排;
2、费用包干计取,包含抽水设备安拆使用、新增电缆VLV-4*10+1*6的采购和铺设、抽水配合人工等费用;

1.00


(三)服务要求

1、技术要求: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实施。

2、质量要求:符合甲方验收标准。

(四)付款方式

1、本劳务服务采用转账支付,无预付款。

2、劳务报酬以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造价的70%按月支付给乙方,且工程完工前累计劳务报酬支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70%。

3、服务期满后向甲方报送结算资料,经甲方审核后的15个工作日内,无质量纠纷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一次性无息支付至审定金额的100%。

4、甲方邀请项目业主单位、取土、卸土单位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月度考评,从乙方作业人员到岗履职、安全生产、蓝天保卫、运营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考核打分,满分100分,综合评分≥90分,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综合评分80-89分,在月进度款在审批金额的基础上扣减5%;综合评分小于80分,在月进度款在审批金额的基础上扣减10%。

5、合同价款已包含对逾期付款补偿(该补偿包括但不限于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资金占用利息以及其他可能因甲方逾期付款造成乙方产生的全部损失等)。

6、甲方支付每笔款项前,乙方须先向甲方提交足额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3%),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7、本项目无质保期。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发生以下事件之一的,应立即整改,并由甲方现场负责人下达违约金扣除通知单,按10000元/次计取违约金,违约金在当月进度款中扣除:乙方在作业过程中,未严格落实“蓝天保卫战”8个100%要求,因扬尘治理、车辆清洗、道路保洁等工作不到位造成环境污染,被项目业主方或蓝天办、行政执法局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按下发的整改单要求完成整改和缴清罚款,并计取违约金。未按时缴清罚款或一个月内被下达整改通知书3次及以上的,直接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和责任,同时将乙方列入甲方供应商黑名单,乙方后续不得参与甲方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不得承揽甲方采购项目。

2、乙方发生以下事件之一的,应立即整改,并由甲方现场负责人下达违约金扣除通知单,按5000元/次或5000元/人计取违约金,违约金在当月进度款中扣除:①非行政主管部门、业主方、甲方要求以及不可抗力或天气因素,导致消纳场不能正常运营的(包含但不限于行政处罚造成的停工整改;设施设备故障;人员、设备配置不足;场内卸土平台搭建、道路维护不到位、卸土单位运输车辆过少等)。②乙方未按消纳场施工图设计红线、设计标高进行堆填土作业,超出红线、设计标高填土,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放坡的。③作业人员酒后上岗的。③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设置安全文明标识标牌的,除计取违约金外,甲方可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实施,所产生的费用在乙方进度款中扣除。

5、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立即整改,并由甲方现场负责人下达违约金扣除通知单,按2000元/次或2000元/人计取违约金,违约金在当月进度款中扣除:①乙方未在项目运营前7天内,按合同清单要求的作业人员数量向甲方提交现场作业人员花名册的;②甲方定期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乙方现场管理人员未参与检查的。③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④乙方在现场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动车充电的。⑤作业过程中未按蓝天保卫要求进行场内降尘、道路保洁、开启喷淋的。⑥每日渣土作业完成后未对洗车槽淤泥及便道积尘进行清理的。⑦甲方对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违章作业等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要求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信息、书面等,乙方拒不整改或未按时整改的。⑧在运营过程中,若甲方某些工作需乙方协助配合,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的。

6、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每发现一次,由甲方现场负责人下达违约金扣除通知单,按500元/人计取违约金,违约金在当月进度款中扣除:①作业人员未全员参与甲方组织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班前会的。②现场作业人员及收发票人员未按时到岗或早退的。③现场收发票人员未进行实名认证的。④作业期间未按要求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包含但不限于安全帽、反光背心、爆闪灯等)。⑤工作期间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的。⑥未按合同清单要求配置作业人数,或实际作业人员与花名册不符,擅自新增、减少、更换作业人员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⑦因服务态度差,被取土、卸土单位投诉或被项目业主方批评的。

7、乙方服务过程中,因乙方的服务质量、进度影响项目需求时,甲方提出书面整改通知书,乙方未按整改通知书要求完成整改,甲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进行,由此产生的费用(含违约金)在乙方当月进度款中扣除。乙方服务响应时间、质量三次不满足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暂定价款20%的违约金,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和损失。

8、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私自将全部或部分劳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进度款项,同时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暂定价款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合同约定的进度(包括计划进度和总工期),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计划进度滞后的乙方应承担追赶进度的整改费用,总工期延误按合同暂定价款5%/天计取惩罚性违约金。乙方计划进度或总工期滞后情况严重(超过7日)的,甲方有权视情况停止支付工程进度款甚至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请第三方的费用)。

10、乙方怠慢履行或拒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及其义务的,甲方有权委托他人代为实施,由此产生的费用从乙方服务费中扣除。

11、本合同所称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违约产生的违约金、赔偿款、罚款、律师费、诉讼费、诉讼担保费、调查取证费及其他合理费用。依据本合同约定中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甲方可在应付未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继续赔偿。

(六)招标控制价:暂定金额****.57元(含增值税3%)。

序号

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暂估工程量

单价

合价

备注

1

运营人员劳务费用

1、工作内容:蓝天保卫、场内卸土指挥、出口车辆清洗、道路人工保洁、洗车槽清淤、设施设备维护、消纳场收发票、土方测量;
2、工作要求:
①车辆冲洗:净车出场,不带泥上路,出场车辆清洗满足“蓝天保卫8个100%”要求;
②清洗保洁:项目出入口、场内道路、场外市****
③设施设备维护:运营日项目开工前对配电、监控、洗车槽、围挡与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形成书面记录;
④洗车清淤:不定期对洗车槽淤泥进行清理,达到主管部门要求;
⑤秩序维护:对出入口及场内运输车辆进行交通疏导,指挥车辆有序通行,维护项目现场秩序;
⑥收发票:分别做好项目的收票发票工作,保管好票据,监督落实运输车辆进出场打卡闭环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票务管理员并协助处理,运营结束后做好收发票的票据统计并报送票务管理员;
⑦蓝天保卫:运营期间,对48小时不动工的裸露黄土区域覆盖三针防尘绿网,符合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的要求;
⑧土方测量:根据土方消纳情况,进行不少于6次测量,场内土方回填范围及标高符合设计要求,土方消纳完毕后,出具完成面测量成果。
3、场内人员基础配置:现场管理(2人)、安全员(1人,具备安全员证)、洗车人员(5人)、道路保洁(3人)、设施设备维护(1人)、场内交通及卸土指挥人员(3人)、收、发票人员配置(收票2人、发票每个项目1人),具体人员配置以项目现场实施情况为准。
4、包含办公管理用房、劳保及安全防护物资费用和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检测所需人工和设备等费用;
5、包含劳务人员食宿、福利、交通、保险以及协调等相关费用;
6、劳务服务工程量按消纳土方量计取,进度款、结算款申请需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每日土方消纳数据;

m3

504990.00

2.55

****.50


2

标识标牌

1、根据甲方要求,完成项目运营所需的各类引导、指示、安全提醒等标示标牌制作和安装,具体内容已甲方要求为准;
2、费用包干计取,含标识标牌的采购、制作、维护和安装等所需的材料、人工相关费用

1.00

65820.34

65820.34


3

河道抽水

1、工作内容:对红线范围内回填区域河道进行抽水处理,含运营前和运营过程中河道积水抽排;
2、费用包干计取,包含抽水设备安拆使用、新增电缆VLV-4*10+1*6的采购和铺设、抽水配合人工等费用;

1.00

11942.73

11942.73



合计





****.57


(七)期限要求:180天,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

二、供应商投标要求

(一)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当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有效期内)。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劳务施工资质(有效期内);

(2)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投标人提供近一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施工劳务服务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署的日期为准或合同签订时间(日期)为准。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二)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三)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四)其他说明:

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如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需提供总公司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可提供具备履行本项目实力、经验的其它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供应商根据本公告第三、四条规定,于公告期限截止日前提交证明材料及联系人、联系人电话、邮箱等相关资料至湘江运营公司招采管理部门专用邮箱****@xjjt.com.cn。

五、确定供应商抽取原则

1、若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不少于5家(含);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不少于3家(含)单位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进入下一阶段招采的供应商,若有放弃投标的,则从其余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随机补抽。补抽一次后仍有供应商放弃投标的,则资格审查合格且未放弃投标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

2、采购人也可选择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招采活动。

3、若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将其列入湘江运营供应商黑名单,6-12个月内不得参与湘江运营及下属子公司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情形严重、影响恶劣的,12-36个月内不得参与湘江运营及下属子公司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

六、公告期限

****至****。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尹 工 电话:****

邮箱:****@xjjt.com.cn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湘江集团大厦第2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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