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甫乡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
阿拉甫乡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阿拉甫乡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已由以勒发改批复〔2025〕3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100.0%,项目法人为艾尼瓦尔.玉斯甫,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2.项目规模:疏勒县****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 | 阿拉甫乡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 | 90 | 960.0 | 本次对疏勒县****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水利中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在有效期内,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本项目不接受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内限制投标的企业投标。(3)投标人应及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及完善信息。(4)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年或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或2022~2024年不满足一年的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7)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8)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乡村振兴街接资金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至****(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ggzykashi.cn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疏勒县水利局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监管机构: | 疏勒县水利局 |
联 系 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联 系 人: | 李小虎 | 联系人: |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