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点击登录查看关于集美新城康锦学校项目征收土地的公告
时间:**** 18:5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批准,现需征收集美区杏滨街道锦园社区集体土地,合计土地面积为4.4812公顷,作为集美新城康锦学校项目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土地用途 | 征地面积(公顷) | 征地单位 | 被征地单位 |
集美新城康锦学校项目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 | 4.4812 | 杏滨街道锦园社区 |
征收土地范围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所批复的用地范围为准。
本项目截至签约期限届满,已与1个街道1个社区****
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农民及其他权利人若对征收土地决定不服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可依法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三、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及其他权利人应服从城市****
特此公告。
附件:《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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