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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FLZTJ-2025030802临沂钢铁投资集团特钢有限公司 增碳剂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山东临沂 全部类型 2025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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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条件

增碳剂采购项目的采购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上述项目进行网络反向竞价采购。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2.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增碳剂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

4.项目概况:为保障点击登录查看生产需求,对增碳剂进行采购。

5.供货期: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日。

6.最高控制价:2794元/吨。降价幅度为1元/吨。报价不得高于控价金额,否则视为废标。采用两家供料。

6.1 本次采用两家供料(各50%的量),以最低价为基准,依次向次低价询问,直到满足本次招标数量,若均不响应,只签订一家。

7、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1、固定碳≥93%、H20≤0.5%、S≤0.5%、氮≤0.35%、灰份+挥发份≤7%、粒度1--5mm≥90%。不得使用复合类(合成)增碳剂。双层吨袋防潮包装,内袋采用10±0.5kg/袋。每个吨包装袋扣10㎏,抽检,每个吨包装袋超出10㎏,扣除超出部分10倍的重量结算。包装袋归需方所有。

2、让步接收:固定碳:比93%每降低0.1%,价格降低2‰;S:比0.5%每升高0.1%,价格降低2‰,氮:比0.35%每升高0.05%,价格降低 2‰;灰分+挥发份:比7%每升高0.1%,价格降低2‰;粒度1--5mm<90%;以单车为单位超出部分折吨双倍扣除。

3、拒收标准:固定碳<90%、H20>0.5%、氮>0.4%,复合类(合成)增碳剂。

4、包装标识:包装袋标识要求不少于厂名、产品名称、型号、生产日期(或 批号),如同一种物料存在 2 种及以上粒度范围的需要特殊标明 粒度。物料进厂前每车货物编码按照 1、2、3、4、5……进行单 包连续编码;包装袋标识及单车单包编码须唯一、清晰可辨识。 产品标识项缺项者,缺失 3 项及以内,本批次按 50 元/吨扣款, 缺失 3 项以上,拒收处理,按退、换货扣罚标准处罚。

5、其他要求:外袋要求两层加横筋和兜底、耐磨、无破损。电石和增碳剂类物料防潮采用内层塑料包装,做好密封。未按要求执行,按50 元/吨扣款。

6、退、换货处罚 :(1)物料达到拒收标准且未对生产造成损失或物料不满足现 场使用要求退、换货物的,按本批次货款(合同价)的3%进行 扣罚。(2)因买方原因导致物料不满足现场使用进行退、换货的,需由炼钢厂出具书面申请,不予考核。

7、通用标准:

粒度

粒度筛分后,如粒度超上下限部分任一比例>20%,判定为作弊,额外考核本批次货款的 3%。

水份、泥沙

对水份、泥沙有特殊要求的以执行内容中物料细则为准;未进行明确的,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1)熔剂类物料水份要求

要求目测无滴水,若目测存在呈断续性滴水形态,整车拒收。

(2)合金及压球类物料水份要求

要求目测干燥无明水,若目测存在呈断续性形态,整车拒收。

(3)(外购)熔剂类物料泥沙要求

要求无泥无沙,若目测含泥沙,根据含泥沙程度扣罚5-20t/车。物料含水或泥沙超出上述要求范围时,由接收单位组织生产技术、采购及品质管理相关部门共同判定处置。

(4)其他要求

物料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做好防潮措施,颗粒状、块状物料目视不得有水,粉压球、粉末中的水份要求≤0.5%。物料水份超出规定值,不影响物料正常使用时,按实际值与规定值之超出部分按双倍扣重处理。

8、扣款原则

(1)主用价值元素扣款

按损益值与主用值之比例参考,本着需方优先、不过分损害

供方就近取值的原则。

(2)应急物料(含无法落地物料)达到拒收标准

炼钢使用后未对炼钢质量造成损失的,本批次按让步接收时扣款比例的 2 倍进行处罚;对炼钢质量造成损失的,由炼钢厂统计损失量按损失量额度的 2 倍进行处罚。

9、补充

包装重量超出规定之上限值时,超出规定上限部分按双倍扣重,累计计算。

合金类物料需随车携带货物质保单,质保单内容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公司名称、物料名称、牌号、出厂日期、化学成分、保证指标等。

10、异议反馈及处理

炼钢厂需对每批次入厂增碳剂、低氮增碳剂、炼钢用预熔型铝酸钙、碳化硅、碳化稻壳、结晶器保护渣、预熔型合成渣、高铝预熔渣物料出具使用效果评价报告,对有质量异议物料,报告中需描述具体指标化验结果、不符合项内容、物料实物水印照片、现场使用效果水印照片等,报告完成后提报至生产技术中心、采购中心审核,由生产技术中心及采购中心共同对报告内容进行确认,满足现场使用效果,视为物料合格,按照正常流程给予结算,若使用效果未达到现场使用需求,视为物料不合格,物料不给予结算,按照退货流程进行退货处理。

11.付款方式:货物到齐后根据检测报告确定结算金额,供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挂账30天内结清货款。

12.供货期: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日。

13.交货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料场。

14.报价包含至交货地点的一切费用及税金

15.报价有效期7天。

16.运输车辆要求为国六及以上车辆。

三、供应商报价要求

1、 报价为一票到厂价(含13%增值税发票)。

2、报价数量为本次招标数量的50%,(高于或低于50%属于无效报价),最低价中标。

3.因围标、串标等问题被钢投特钢招标采购平台列入招标黑名单的供应商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标后,不予签订合同。同时供应商黑名单在特钢公司官网公示,并实时更新。

4.参标供应商必须为生产商,若贸易商参标且中标,则不予签订合同,参标的生产商按最低价顺延。

四、资审方式:资格预审(仅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才能参与报价)

1.投标人应提供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2.投标人应提供公司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2;

3.投标人应提供公司竞价保证金,格式见附件3;

4.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应提供公司营业执照;

5.以上资料为资格预审必传项,缺一不可,资格预审材料上传截止时间为竞价文件领取截止时间,未及时上传将无法参与竞价。

五、竞价参与及竞价文件领取

1.竞价文件领取方式:登录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通过用户端登录供应商系统自行下载。

2.竞价文件领取时间:2025 年3月12日10:00至****10:30(北京时间)

六、竞价时间和地点

1.竞价开始时间:****11:00(北京时间)

报量时间:****11:00至11:10(北京时间)

自由竞价时间:****11:10(北京时间)

2.竞价地点:网络竞价,供应商登录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用户端系统进行竞价。

七、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yygcg.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临沂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张经理

联系电话:**** ****

2、监督电话:**** 、邮箱****@163.com

3、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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