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市****
首次公告日期:****
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疑问1:在此项目中,设置 50万元金额限制以及道路标牌的供货/服务业绩,是否合适
回复:本项目控制价341.06万元,范围包括标识标牌版面(杆件)更换维修、标牌拆除安装等业务,评分标准中道路标牌(服务内容需包含标志或标牌维保、维修相关业绩)合同金额不小于50万的供货/服务业绩是基于项目实际需求进行合理设置。
疑问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颁发的2023(615)号文件规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政府采购文件时,应按照必要和精简的原则,合理合法设置供应商资格条件。对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应与采购标的的功能、质量和供应商履约能力直接相关,且属于履行合同必需的条件,不得提出与项目实际不相符的资格或业绩要求。业绩情况作为资格条件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同类业务合同一般不得超过2个)与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的表述(自****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每提供一个道路标牌(服务内容需包含标志或标牌维保、维修相关业绩)合同金额不小于50万的供货/服务业绩的得4分,满分12分)提出不一致的疑问。
回复:本项目业主方为企业性质,非政府采购主体,评分标准的内容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设置;且招标文件未设置业绩作为资格条件,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澄清日期:****
无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
联 系 方 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肥西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绍杰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