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次转让标的详见《资产信息表》。标的为租赁状态,现承租方资阳晨风天勤科技有限公司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购买权,标的均未设置抵押等担保物权、无查封、无纠纷,按现状整体转让。 2.转让方对标的所作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凭据。 3.本次转让标的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所有权证的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实际面积为准,不影响转让标的成交及成交金额。 4.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需前往标的现场查看标的物,并充分了解标的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面积、数量、质量、结构、过户、租赁情况以及转让标的接收等)。到现场查看后,意向受让方对标的数量、范围、现状等进行确认,并与转让方签订《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盖章签字),凭《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到西南联交所报名。现场查看标的的意向受让方与到西南联交所报名的意向受让方必须一致。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5.转、受(投资方)双方应共同配合,在完成《产权交易合同》签约并支付完合同价款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后10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向受让方(投资方)方交付标的物(以《交接通知单》为准)。转、受(投资方)双方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交易凭证后30个自然日内,转让方协助配合受让方(投资方)完成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若因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时间延长、机构职能调整、政策变动或疫情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标的交付前与标的有关的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物管费等均由转让方负责结清,因受让方(投资方)原因延迟办理交付,延迟期限内所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投资方)承担)。交易和过户过程中涉及交易服务费、及相关税、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7.本次转让挂牌价为含税价,成功受让后,转让方向受让方提供正规发票。 8.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应结算款项、转让方和受让方(投资方)应付的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9.特别事项说明: (1)本标的涉及4个不动产权,分别为:1号楼【川(2023)资阳市本级不动产权第****号】、2号楼【川(2023)资阳市本级不动产权第****号】、3号楼【川(2023)资阳市本级不动产权第****号】、锅炉房【川(2023)资阳市本级不动产权第****号】。 (2)本标的部分新扩建房屋建筑物尚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实施许可证,亦未办理不动产登记。新建房屋建筑物包括:【晨风酒店扩建大堂,面积约265.2平米】、【晨风酒店扩建锅炉房,面积约73.8平米】、【晨风酒店门前商店,面积约850平米】、【停车场门卫,面积约12.16平米】。成交后该部分扩建房屋建筑物无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 (3)本标的现有《租赁承包合同》(编号:ZYGY-2015-XS-0011)期限为****-****,标的转让成交后,现《租赁承包合同》剩余租赁权益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转移至受让方。 10.现场查看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联系电话:**** 11.本次评估不公开也不备查,其他事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