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淮安市主城区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项目碳源采购 | ||
品目 | 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行政区域 | 淮安市 | 公告时间 | **** 11:01 |
首次公告日期 | **** | 更正日期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chongbo liang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淮安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淮安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chongbo liang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附件:****采购文件.doc
HG-T 5960-2021 (2).pd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淮安市主城区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项目碳源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标准”“4、商务部分”“(4)投标人在 2022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单个污水处理厂乙酸钠供应业绩。每供应一座类似规模及以上城市污水厂一个年度得 3分。本项最高得 9 分。(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发票及用户证明,合同以签订的时间为准)。
现更正为:投标人在 2022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单个污水处理厂碳源供应业绩。每供应一座类似规模及以上城市污水厂一个年度得 3分。本项最高得 9 分。(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发票及用户证明,合同以签订的时间为准)。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HG/T 5960-2021废(污)水处理用复合碳源》标准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电话:****
无
附件:****采购文件.doc
HG-T 5960-2021 (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