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浦经济开发区****
服务采购编号:****
我中心将于 **** 10:00:00,在淮安市****点击登录查看公开均价比选选取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信息
项目单位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项目采购名称: | 清江浦经济开发区**** |
项目总投资: | 万元 | 建筑/土地面积: | 2838.0 平方米 |
竞价最低价: | 0.0 万元 | 竞价最高价: | 8.0 万元 |
服务金额说明: | 不高于8万元(含评审会议等一切费用) | ||
付款方式: | 报告通过评审,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15日内,一次性支付金额。 | ||
项目建设内容: | 新建关城路的管网;完善关城路。关城路采用双向四车道城市**** | ||
项目地址: | 淮安市**** |
事项信息
序号 | 服务类型 | 服务事项名称 | 资质要求 | 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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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估评价类 | 编制防洪评价报告 | 编制防洪评价报告 | 无等级 |
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 | **** 09:00:00 至 **** 17:00:00 |
服务内容: | 1.服务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章第二十七条的要求,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应当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和其它技术要求,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其工程建设方案未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前述防洪要求审查同意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为配合建设项目的实施,分析评价建设项目与河道防洪安全相互影响因素,需编制本项目防洪评价报告,报告应符合规范规定和有关要求,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评价。本项目道路红线宽24米,西起韩侯大道,止于西安路,全长约1.4公里。道路临近关城大沟,临河面积约2838平方米,对项目临河部分编制防洪影响评价编制报告。 2、形式:自本合同生效并提交工程相关基础资料后10日内,向甲方提交相应评价报告。 3、要求: 报告需通过评审后,并取得相关部门审批;负责报告的编制、修改完善工作,费用自理,直至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 |
是否需满足所有资质: | 是 |
报名时是否需要上传项目组成员表及社保缴纳证明: | 是 |
资质要求说明: | 具备完成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能力,完成过市政类涉河、临河项目的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须提供类似业绩合同)。 |
合同约定完成时限: | 10 自然日 |
合同约定完成时限说明: | 须按约定的时间完成任务,否则每延误一天赔偿委托人2000元/天。 |
选取信息
公开选取中介地址: | 淮安市**** |
开始选取时间 | **** 10:00:00 |
选取中介方式: | 均价比选 |
技术咨询电话: | **** |
监督投诉电话: | **** |
业主咨询电话: | **** |
相关中介机构对中选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
清江浦区代办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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