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2. 项目名称:张甸中心小学物业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数量:
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营业执照具有与物业管理相适应的经营范围,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3)谈判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或者停止投标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谈判响应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 存在下列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 因违约失信等问题正处于调查期间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3)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4)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凭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领取谈判文件,报名领取谈判文件时授权委托人必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等原件以供审核。
★谈判时,须携带上述单位资质证书、投标人身份证等原件以便现场验核,各投标单位代表未携带规定证件参加发包会议的或迟到的视为放弃投标,其后果自负。
五、领取谈判文件时间
****起至****止,
每天上午09:0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
六、领取谈判文件、现场点击登录查看地点及联系人
联系人:石先生 电话:****
七、参与发包报名截止时间
****17时00分(北京时间)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2)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踏勘。(请各供应商对项目现场进行自主踏勘,未现场踏勘和未提出疑义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已踏勘,认同采购项目要求的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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