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区县 | 地块名称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公顷) | 规划指标要求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备注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城厢区 | 莆田市城厢区凤达祥和楼酒店扩征地块 | 该地块位于莆田市霞林分区单元(350302-07)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四至:东至木兰枫丹,西至木兰溪,南至木兰溪,北至和鸣兰溪。 | 0.50128(具体以实际测量为准) | 0% | 0% | 广场用地(多功能广场) | 50年 | 1、地块不能分割转让、销售; 2、多功能广场及垃圾收集设施等其他附属设施按有关规定配置; 3、该项目涉及环境保护、河道整治、现状地下管线迁建保护地质灾害防治、抗震设防、消防安全及人防等问题由相关部门负责审查,并以有权机关批准的文件为准; 4、竖向及市**** 5、不得改变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私自改变用途用于住宅、商业等房地产开发的,将依法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于****16时截止。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
在公示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组织,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对地块现状有异议的,应在申请前提出,意向用地单位(组织)提交申请书后,视为对土地使用权、地块现状、道路畅通等情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地址:城厢区****
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邮政编码:351100
联系电话:****
联系人:翁先生
四、意向用地法人(组织)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法人(组织)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单位(组织)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意向用地法人(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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