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车队充电桩项目比选采购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就工艺车队充电桩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按照以下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工艺车队充电桩项目
二、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三、项目简介:据公司环保创A的需要,工艺车队的燃油叉车全部更换为锂电叉车(9台4吨和2台12吨锂电叉车),为保证工艺叉车的正常平稳运行,需要安装充电桩。本项目最高限价18.2万元,超过最高限价报价无效。
四、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在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2.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近三年(****至今)参与公司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未在三年内(2022-2024年)被列入公司诚信负面清单。
(二)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投标产品及服务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五、报名时间
****9点30分至****17时00分止。
六、比选保证金
(一)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640元(大写:叁仟陆佰肆拾元整)
(二)保证金交纳方式:须通过供应商银行账户转账至采购人指定账户,交款账户名称和供应商名称须一致,同时备注项目名称保证金。
(三)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证金的交纳以采购人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此时限到达指定账户导致采购无效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七、递交报价文件时间:****11点00分截止。
八、比选文件获取及相关事宜
(一)各意向供应商在我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所报名项目的比选文件(电子版),各意向供应商需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若有以下情形,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不满足采购资格要求的。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4.供应商之间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里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关系,以及采购人认定的其他可能影响招投标活动公正性的情形。
(二)响应文件递交的地址为:点击登录查看招采管理中心(113室)
九、联系方式:
招采管理中心联系人及机座:杨先生****/****
采购业务归口部门联系人及机座:冯先生****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点击登录查看
招采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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