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11:20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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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建设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十堰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不得超过3名,联合体必须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②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③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2、本澄清说明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说明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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