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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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债全部申报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政府专项债申报工作全部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1 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
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
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
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
函》)。
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
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实际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
中国”网 站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报名;投标人因
自身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招标人概不负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19号209)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
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
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送至
点击登录查看或将
扫描件提交至邮箱(邮箱地址:****@qq.com)进行报名登记,登记成功后领取完整的招标文
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登记开标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有形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地址:银川市文化东街241号永康巷与文化东街交叉口东北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银川有形建设工程服务中心网(http:****
平台(https://bullet in.cebpubservice.com/)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银川市再生水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唐徕花园A区1号楼第六层
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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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19号209
项目联系人:陈思思、李改利、郜倩倩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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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