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选聘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为确保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一、项目名称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二、预算金额
约655万元(其中链路租赁约534万元、部分设备运维费约121万元)。
三、工作内容
根据国家、行业和海南省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标准、规范或规程的规定,编制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四、报名要求
实行现场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公司)简介资料;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同类项目业绩目录(业绩较多可重点填写海南或保亭地区的业绩);
5.相关资质等材料复印件;
6.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并加盖公章);
7.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他人报名,需提供法人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报价单。
以上所提供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选聘材料务必以密封方式报送,否则不予收取。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至****(5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保亭县****
(三)联系人:卓先生,电话:****、****。
六、公示
通过综合选定聘用单位,公示时长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聘用单位不符合要求,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间结束至进场开展工作期间主动放弃的聘用单位,从此次报名参加选聘的单位顺延递补,并进行补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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