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东县**** (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 一、招标条件 本亚东县****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项目展馆布展面积为1580㎡,分为:亚东地方史一-边疆史展厅面积为700平米,民俗风情展区****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亚东县**** (一)项目名称:亚东县**** (二)建设规模:项目展馆布展面积为1580㎡,分为:亚东地方史一-边疆史展厅面积为700平米,民俗风情展区**** (三)招标范围:在经批准的总体规划和初步设计的基础上,本次招标范围为亚东县**** (四)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本级财政资金,已落实; (五)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六)建设地点:亚东县**** (七)计划工期:365日历天(12个月); (八)施工图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的要求;工程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合格工程标准及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工程采购质量要求:所采购设备为合格产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亚东县**** 3.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2投标人资质: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中国博物馆协会颁发的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3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建筑装饰设计或环境艺术设计或工艺美术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2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的设计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投标人在2022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的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类似项目指:有陈列布展工程类项目的设计或施工或者含设计施工的总承包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为准)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3年或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6信誉要求: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提供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和西藏自治区建筑市****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只接受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 2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同一个独立法人企业只能参与一个联合体组合进行投标,对重复投标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3.8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本标段 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亚东县**** 获取时间: **** 00:00 -- **** 00:00,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001亚东县****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10:05: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亚东县**** 开标时间: **** 10:05: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全程参与开标会议,取消唱标环节查验投标企业参与人员的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及项目拟派相关人员承诺书原件及纸质版投标函。 7.2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精神,评审环节不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投标人只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体现出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要对本项目所提供的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核实,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3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于开标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自行关注项目信息并进行解密(具体解密时间以开标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公布的时间为准,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导致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情况,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日喀则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