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我中心即日起决定开展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一、招标代理机构应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招标代理资格的合法企业(已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备案,且在阿拉善盟财政局备案);
2.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二、报名所需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出示原件);
3.资质证书(复印件,需出示原件);
4.公司主要业绩、服务承诺;
5.其他证明业绩的相关资料;
6.以上文件须加盖代理申请人鲜章(身份证原件除外)。
代理申请人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料,采购人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代理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竞选程序
代理机构自愿参加竞选,应提交公司资质证明、业绩报告、代表作品等相关材料,以及竞选文件,包括招标策划方案、服务承诺等,择优选取最终招标代理机构。
四、申请方式
有意向成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司,请将相关文件于****18时之前提交至邮箱地址,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梦雨
联系电话:****
邮箱:****@qq.com
五、补充说明
1.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2. 本单位有权对接收到的资料进行审查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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