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4603.4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苏固路以东、露禅大街以南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800 | 建筑密度(%): | ≤22.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36.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4603.42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447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03 | |||
起始价: | 1447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点击登录查看(区规划展览馆525室)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点击登录查看(区规划展览馆525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10时00分在邯郸市永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按原途径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二)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到点击登录查看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三)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如竞买出现溢价,需当场缴纳,否则竞价结果无效(详见地块拍卖出让须知)。(四)保证金进账单位(人)名称必须与竞买单位(人)名称一致。(五)该宗地为无底价拍卖。(六)如竞买出现溢价,需当场缴纳,否则竞价结果无效。(七)本次出让供地条件为现状。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八)本次公告未尽事宜见出让地块拍卖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邯郸市****
联 系 人:范先生 高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邯郸市永年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永年县****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