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建工三建]建工三建装饰公司合肥市****
根据《安徽建工集团工程物资设备采购办法》、《点击登录查看采购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对合肥市****
一、工程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合肥市****
招标编号:****
项目地址:该项目位于合肥市****
二、报价单位资格:
1、法人资格要求:有效营业执照。
2、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http:****。;
三、询价文件获取及要求
1、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陆安徽建工电子化招采平台,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租赁文件,并在网上进行报名、报价,询价表盖章后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人对清晰度负责, 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按废标处理。
2、计划工期:25天,自****至****,具体以甲方及项目部要求为准;
3、招标文件费用 100 元/份(不退);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
4、投标保证金:无
5、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签订金额的3%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取整)或履约保函; 提交时限:中标后15天内;返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双方达成一致结算意见后三个月内无息退还(履约保函自竣工验收合格三个月后失效)
6、招标控制价(含税):237954.55元,税率:13%(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
7、附件一盖章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否则废标处理);附件上传营业执照、基本账户信息、经营者身份证。(如不上传按废标处理)
8、报价包含费用:1、投标报价包含将合格产品送至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招标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费、材料费、装车费、油费、运输费、保险费、利润、税费、成品保护费,到达指定地点卸货费、一定范围的风险费及其他各种费用。 2、产品价格变动风险承担:本项目按综合单价报价。施工具体数量以现场实际发生量为准。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风险系数。除了合同另有规定的以外,上述报价包括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投标单位一旦中标30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期间按投标单价确定不做调整。3、包工包料,含安装。;
9、验收标准:质量验收合格;
10、招标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11、对于合同子目工程量变更增加的,增加工程量超出一定幅度,需调整原合同单价,合同单价调整原则如下(以下单价均为含税价):(1)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15%以内或增加超过15%但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不超过10%时,执行原合同单价;(2)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超过15%且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超过10%时,原则上按以下原则调减原合同单价:①超过15%~2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1%)②超过25%~3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2%)③超过35%~4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3%)④超过45%~5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4%)以此类推。式中:P0-原合同单价;P1-重新调整后的合同单价。
12、其它要求:特别提醒: 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合同签订前,投标人若有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1)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2)在“建工集团黑名单管理系统”中被列入黑名单的;。
13、其他各项要求详见附件1(询价单)、样板合同。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9时0分前登陆安徽建工集团集采平台供应商账号系统(提示:报价前请提前完成供应商注册),在线上进行报价;
五、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投标人请于****9时0分前进行网上报价,上传询价资料(未在电子化招采平台线上填写报价,或未上传盖章的询价单扫描件的报价均无效。投标人集采系统报价与盖章询价表报价必须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请投标人慎重填写)。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付款类型:①付款前需提供全额结算专用发票,付款方式包括银行转账及金融工具。金融工具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供应链融资工具(比如银行保理等金融机构保理业务)、银行承兑汇票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工具支付时,由乙方(中标人)自行承担所有的贴息费用,上述贴息费用或融资成本均包含利息及手续费。在办理金融工具的过程中,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甲方及相关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注册账号等,如因乙方拒不执行相应要求而导致金融工具未能成功办理,不视为甲方付款违约。
②结算及付款方式:1、付款:按月(节点)结算,每月固定日(暂定20日)对账,甲方在工程款到账后付乙方已结算工程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已结算工程款的82%;工程结算资料准备完成后支付到已结算工程款的 85%;节假日(如春节、劳动节、中秋节、9月1日)可提高付款比例至90%(仅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工程经竣工结算、审计定案后,工程款到账后付至已结算工程款的97%;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支付。 2、招标采购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以现场实际验收合格的工程量为准,不计算损耗,部分子目有特殊要求,需看清备注。工程量计算按2018安徽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执行。
3、采用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安信、供应链支付。付款以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安信、供应链支付方式支付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贴息。付款前需提供等额结算专用发票。;
七、黑名单管理
7.1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黑名单”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7.2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4)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
(5)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7.3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黑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黑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
联系人:刘工,电话:****。
2、招标部门:安徽建工三建招标中心。
地址: 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院内13栋3楼招标中心(办公室) 。
招标咨询联系人:董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