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 于桥水库清淤试点工程完工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机构项目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项目概况 于桥水库清淤试点工程完工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机构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西青区兰苑路2号顶佳金领地一号楼三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于桥水库清淤试点工程完工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机构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5万元 最高限价:85.5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结算审核工作全部完成为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按照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格式须自行在天津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或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水利专业)证书;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等);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税款所属期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不欠税证明等); 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供应商若为其授权代表参加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到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 方式:购买文件时提供:(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 五、开启 时间:****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天津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天津市**** 联系方式:****-8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玥、聂玉泉、马钰洁、杜炎、兰军、张殿龙 电 话:****-80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