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定安县****
经测算本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费为169.93万元,财务决算报告编制费为42.64万元,合计212.57万元。
二、招标控制价
依据招标金额计取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控制价为2.4万元。
三、项目地点
定安县龙湖镇
四、报名资料
参选单位应提交的材料:1.报价函;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提供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打印生成诚信档案手册;4.外省公司需提供在海南具有分公司或办事处证明材料;5.近三年相关项目业绩证明;6.招标代理单位人员情况及项目人员配备材料;7.投标报价文件(合理报价范围下浮率0~20%,明确一个下浮率,以金额报价,超出范围的报价无效; 仅作为比选参考,具体金额以双方协商签订合同为准);8.提供“信用中国”网无失信记录证明。以上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评分办法。
注:(一)以上材料应装成册,密封。报价函须独立密封,且明确报价金额;(二)报名资料须一次性提交齐全,缺件不予受理;(三)报名资料须真实可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比选资格。
五、报名事项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施工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比选的单位可于****—****(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予受理),到海南省定安县****点击登录查看报名,不接受邮寄。未报名者不得参加本次选聘。
六、报价要求及评选方式
此次评选工作按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标准详见附件,确定中标单位后将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选定结果。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九、选聘单位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
附件:综合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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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综合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综合实力40% | 40分 | 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法定授权书的,得10分; 2、提供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打印生成诚信档案手册,得10分; 3、成立项目组,项目组由不少于五名具有招标、工程技术、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等方面专业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设立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工程建设类职业资格,并提供项目组成员相关证书及劳动合同或个人社保清单等证明材料的得10分。 4、提供一个类似业绩得基本分6分,提供三个业绩及以上加4分,满分10分 |
2 | 招标服务10% | 10分 | 1、比选单位为本地公司的,或外省公司,但在海南具有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得10分; |
3 | 比选文件编制10% | 10分 | 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参选文件规范性、完整性、整体性等进行综合评比:优得10分、良得8分、一般得6分、差得3分。 |
4 | 报价40% | 40分 | 所有参选单位报价的平均值为基数、报价接近平均值的得40分,依照报价与平均值的绝对值排位名次从总分值当中每排位靠后一名得分递减4分 |
合计 | 100分 |
注:1、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人员、获奖及业绩评分的,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2、以上评分中涉及人员的证明材料以职称和注册证书上的名字为准。
3、根据比选评分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综合评分并列第一的,以报价得分高的单位为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