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要求,为确保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鄂伦春自治旗现代高效设施农业园项目》项目的落实与推进,我单位拟采取比选方式选取服务公司承接本项目招标代理与造价咨询服务,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招标编号:****
一、服务内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项目实施内容与总投资履行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
二、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结束止。
三、项目概况:项目地位于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总占地规模126.62亩。项目总投资4422.20万元,总设施面积为31641.6㎡,包含1栋玻璃连栋温室6048㎡,20栋日光温室24000㎡,连廊面积1593.6㎡,园区****
四、服务价格:
按照招标代理与咨询业务的控制价乘以报价浮动率,按百分比进行下浮报价,报价不得超过内工建协 [2016] 17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
五、参加比选单位提供或出具的材料:
1.一份报名申请表加盖公章(见附件)。
2.服务承诺书。
3.提供近3年服务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内2022年-2024年进行的相关咨询服务合同等材料)。
5.近3年内,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
6.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人身份证、企业资质文件等相关佐证的扫描件,需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参加比选的服务单位将材料通过电子邮箱,报送至点击登录查看邮箱:****@163.com联系电话:****。
六、收到相关投标企业材料后将回复您提供纸质文件邮寄到点击登录查看。
七、报名时间****至****下午17:00。
八、比选方式:经过比选评审选定投标企业,如发现有提供虚假信息和提供虚假材料的服务机构取消其评选资格。
九、本次比选采取不见面方式进行。
十、以电话通知形式通知最终中选单位,未中选单位不另行通知。
十一、参选机构请仔细阅读公告,本次比选的最终解释权归点击登录查看所有。
附件:报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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