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前后不一致更正说明
尊敬的各位投标人:
感谢贵单位对我单位招标项目的关注与支持。
****于萍乡建工集团官网发布的G322莲花富民至寨里段新建工程(二标段)项目部驻地装修装饰工程专业分包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JXPXJG-CG-LQ-LFX2-2025-GC-001。针对招标公告中部分内容存在前后不一致的情况。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现对相关条款进行更正说明如下:
一、不一致内容
原文件位置 | 不一致内容描述 |
1. 招标公告中第五点:线上报名中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的在投标单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社保证明时间要求不一致。 |
2. 第九点中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入场为授权委托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的在投标单位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
更正后的内容(第九点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入场为授权委托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的在投标单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方可入场为准,其他相关条款亦作相应调整。
本次更正不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等核心内容产生实质性影响。投标人依据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本更正说明,并以此为准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单位联系。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黄女士;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163.com
再次感谢各投标人的理解与支持,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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