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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公开征集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公告 |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 |
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要求, |
自****起,在邓州市范围内向社会公开征集收回 |
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一、 |
申报条件 |
本次申报收回收购的存量闲置土地,须在2024年11月7 |
日之前供应,纳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存量闲置土地 |
清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
(一)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 |
用地和商服用地(优先); |
(二)进入司法或破产拍卖、变卖程序的土地; |
(三)因低效用地再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收回的土 |
地; |
(四)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 |
(五)其他用途的土地。 |
二、 |
确定方式 |
根据申报情况和工作需要,点击登录查看结合 |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存量闲置土地清单,综合考虑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