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 綦江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项目分为两部分,其中安置房部分:建设总用地面积40237.24㎡(约60.33亩),总建筑面积91564.74㎡,其中居住建筑面积为53722.98㎡,配套用房8918.04㎡,公共建筑面积为4291.03㎡,车库建筑面积为23306.75㎡,架空层面积1325.94㎡。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装饰装修、安装、室外综合管网、广场及硬质铺装、绿化、水电气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其中配套道路部分:道路总长639.09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起点起于规划道路,终点接一期南侧道路,设计等级城市****
2.3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 266万元
2.4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伴随设计服务等。各阶段成果须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和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与要求,并取得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复,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变更设计,以及施工阶段和质量保修阶段的技术咨询服务等。
2.5 设计服务期限: 30日历天,其中:
√施工图设计 3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以下a、b两类资质:
a: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b:工程设计市****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分工建筑设计的单位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