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行审函〔2025〕 49 号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关于黎母山镇南吉村委会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关于报批黎母山镇南吉村委会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黎府函〔2025〕139号)、《黎母山镇南吉村委会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批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等相关材料已收悉。你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完全责任。根据河南驰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黎母山镇南吉村委会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报告》及相关法规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本项目审定后的初步设计及概算。
二、项目名称:黎母山镇南吉村委会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本项目为南吉村拆除并重建道路1条长度为80米,其中新建涵洞1座;关朗村拆除并重建道路1条长281.7米,新建道路1条长230米;烂田村拆除并重建道路1条长25.41米,新建挡土墙2段(其中1#挡土墙长70米,均高4.5米;2#挡土墙长20.6米,均高5.5米);加玉角村拆除并重建道路1条长59.57米(新建涵洞1座),新建挡土墙2段(其中3#挡土墙长30米,均高2.5 米;4#挡土墙长64.8米,均高3.5米)等。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经审核后的黎母山镇南吉村委会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审定概算总投资金额为****.68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36元,其他工程费为253910.56元,预备费用为112478.76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六、项目涉及用林用地须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意见完善用林用地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七、请督促设计部门按照专家审查意见和建议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
八、请严格遵守《承诺书》中各项承诺。严格按照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开展后续设计和实施工作,将投资控制在核定的概算之内。未经批准,由你单位调整建设内容造成超批复概算的,一概由你单位自筹资金、自负责任。
九、其他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项目批复有效期贰年。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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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