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
新站高新区****补疑1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1、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对于投标人奖项荣誉的要求(投标人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如:琥珀杯、黄山杯、鲁班奖等)。
请问:我公司市政优质工程奖项的证书为“2019年度安徽省市政工程优质奖”,请问是否符合本项目奖项荣誉要求
答:认可,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请问本项目是否可以设置联合体投标,以便我们新站区区属小微企业(业绩不符合本项目)能够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谢谢。
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请问合肥市市政工程协会颁发的“扁鹊杯”奖项是否属于市政公用工程优质工程奖。
答:“扁鹊杯”是中国市政工程协会设立的全国性行业奖项,旨在表彰市政设施养护工程中的优秀项目,不属于市政公用工程优质工程奖。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合肥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合肥市****
联系人:孙海洋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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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https://ggzy.hefei.gov.cn/jyxx/002001/****/****/caf4dad7-9af0-4b7a-****a4cf1.html?ztbtab=****&biaoduanguid=568af179-393e-4d34-9188-d68d8c01c0bb#time=****-18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