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A4-01 | 宗地总面积: | 3283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至井冈山路,西至西柏坡路,北至规划绿地,南至规划道路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28.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3142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29693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371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03 | |||
起始价: | 13712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延安市新区金融大厦2004 获取 公开公告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点击登录查看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公开公告活动定于**** 10时00分在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该宗地竞得人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根据点击登录查看新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协议》,若原土地使用权人竞得该宗地,土地出让金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内缴清;其他竞得人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内缴纳成交价款50%的土地出让金,剩余出让金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缴清。同时,竞得人还需按照地上建筑物评估价,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地上建筑物价款 38055.78万元;点击登录查看新区分局按照该收回协议,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土地收回价款。 2.该宗地竞买保证金13712万元(若原土地使用权人参与竞买,按照该宗地出让评估价与收回评估价的差额847.4427万元缴纳竞买保证金)。 3、该宗地不接受联合竞买。 4、该宗地以现状条件出让。 5、在延安市有欠缴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等不良记录的企业,不得参加报名。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延安市新区管委会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