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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县人民政府关于应县至繁峙高速公路项目(繁峙段)用地土地征收的预公告

山西朔州 全部类型 2025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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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政公告字〔2025〕6号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72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土地管理法〉依法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0〕237号)等文件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和完善山西省干线公路网、缓解晋东北地区纵向的交通压力、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县****

一、拟土地征收范围及面积

应县****

二、拟土地征收目的

该项目已列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省级重点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4〕5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省道网规划〉(2021—2035年)》(晋政发〔2021〕9号)重点项目清单和2024年省级重大建设项目。

该项目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属于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符合公共利益需要。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土地征收是为了应县****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一)调查时间:****起。

(二)调查地点:下茹越乡下茹越村、瓦磁地村、赵家峪村、下寨村和上寨村拟土地征收范围。

(三)调查程序:1.县****

(四)调查参加单位:县****

四、相关规定及要求

(一)下茹越村村民委员会、瓦磁地村村民委员会、赵家峪村村民委员会、下寨村村民委员会和上寨村村民委员会、土地承包经营户和相关权利人应按规定时间参与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涉及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青苗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调查、清点、确认工作。若不能亲自到现场参加的,应当提供书面委托,委托他人代理。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和抢建;违反规定有抢栽、抢种和抢建行为的,对抢栽、抢种和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三)本公告在县****

(四)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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