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行审函〔2025〕52号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关于营根镇红岭村委会新坡一二村崩坎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关于报批营根镇红岭村委会新坡一二村崩坎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营府函〔2025〕106号)、《营根镇红岭村委会新坡一二村崩坎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批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收悉。你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完全责任。根据海南华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营根镇红岭村委会新坡一二村崩坎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报告》及相关法规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本项目审定后的初步设计及概算。
二、项目名称:营根镇红岭村委会新坡一二村崩坎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琼中县****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该项目建设范围为营根镇新坡一村、新坡二村、崩坎村。建设内容包含取水、输水工程、防护工程、排水沟工程。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如下:
1.新坡一村
(1)改造拦水坝1座;
(2)改造输水管道150米,管径采用DN65,管材采用衬塑钢管;
(3)改造挡土墙56米;
(4)改造过滤罐1座。
2.新坡二村
(1)改造输水管道910米,管径采用DN50,管材采用衬塑钢管;
(2)改造挡土墙88米;
(3)改造过滤罐1座。
3.崩坎村
改造排水沟59米。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经审定后的概算总投资为142.20万元,其中:工程费为119.47万元,其他费为15.96万元,预备费为6.77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六、项目涉及用林用地须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意见完善用林用地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七、请督促设计部门按照专家审查意见和建议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
八、请严格遵守《承诺书》中各项承诺。严格按照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开展后续设计和实施工作,将投资控制在核定的概算之内。未经批准,由你单位调整建设内容造成超批复概算的,一概由你单位自筹资金、自负责任。
九、其他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项目批复有效期贰年。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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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