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一、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作如下变更: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施工组织设计: 39 分 项目管理机构: 1 分 投标报价: 60 分 其他评分因素: / 分 是否运用信用综合评价结果: √ 不运用,其他评分因素中设置信用标: / 分 | |
2.2.2 (1) | 投标报价(含)成本评审 | 投标报价(含成本)的评审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低于成本报价进行评审。 | |
2.2.2 (2) | 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 | 基准价=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k1×k2 + 各有效投标的评审价的算术平均值×k3 k1:指在计算基准价时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下浮比例,由招标人在开标会上现场从0.95、0.94、0.93、0.92、0.91、0.90 六个数据中随机抽取一个数据并作为基准价计算的依据; k2:指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在基准价中所占权重; k3:指各有效投标的评审价的算术平均值在基准价中所占权重。 k2+k3=1,且k3不得小于0.4。 k2和k3的设置不得少于3组(如K2=0.5、K3=0.5,K2=0.4、K3=0.6,K2=0.3、K3=0.7),K2和K3设置的组数为: K2=0.5、K3=0.5;K2=0.4、K3=0.6;K2=0.3、K3=0.7 ,由投标人代表在开标会上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 |
2.2.2 (3) | 投标报价评审参数(本项目不适用) | 单价遗漏项总价最高百分比 | ( / )% |
第一类分部分项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 | ( / )% | ||
第二类分部分项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 | ( / )% | ||
措施项目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 | ( / )% | ||
不平衡报价总价最高百分比 | ( / )% | ||
总承包服务费计取方式 | / | ||
规费计取方式 | / | ||
其中,第一类是指川建造价发[2014]648号第二十四条第(一).1.(1)项规定情形,第二类是指川建造价发[2014]648号第二十四条第(一).1.(2)项规定情形。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 (投标人评审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续表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施工 组织 设计 评分 标准 |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完整性和编制水平进行评分,优得 1.8-2.5 分;良得 0.8-1.7分;一般得 0.1-0.7,无得 0分,本项最高 2.5 分。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进行评分,优得 1.8-2.5 分;良得 0.8-1.7分;一般得 0.1-0.7,无得 0分,本项最高 2.5 分。 |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评分,优得 1.8-2.5 分;良得 0.8-1.7分;一般得 0.1-0.7,无得 0分,本项最高 2.5 分。 |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评分,优得 1.8-2.5 分;良得 0.8-1.7分;一般得 0.1-0.7,无得 0分,本项最高 2.5 分。 |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评分,优得 1.8-2.5 分;良得 0.8-1.7分;一般得 0.1-0.7,无得 0分,本项最高 2.5 分。 |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进行评分,优得 1.8-2.5 分;良得 0.8-1.7分;一般得 0.1-0.7,无得 0分,本项最高 2.5 分。 | ||
资源配备计划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资源配备计划进行评分,优得 1.8-2.5 分;良得 0.8-1.7分;一般得 0.1-0.7,无得 0分,本项最高 2.5 分。 | ||
建筑垃圾减排和资源化利用计划与措施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建筑垃圾减排和资源化利用计划与措施进行评分,优得 1.8-2.5 分;良得 0.8-1.7分;一般得 0.1-0.7,无得 0分,本项最高 2.5 分。 | ||
绿色建材应用计划与措施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绿色建材应用计划与措施进行评分,优得 1.8-2.5 分;良得 0.8-1.7分;一般得 0.1-0.7,无得 0分,本项最高 2.5 分。 | ||
项目总体实 施方案及后 期服务承诺 及保障措施 | 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及后期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1)对项目目标(质量、工期、造价) 进行阐述,符合本项实际情况,合理可行, 优得 2-1.5 分;良得 1.5-1 分;一般得 1-0.1 分;无得 0 分。 (2)项目实施组织形式,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可行,2-1.5 分;良得 1.5-1 分;一般得 1-0.1 分;无得 0 分。 (3)项目阶段划分,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可行,2-1.5 分;良得 1.5-1 分;一般得 1-0.1 分;无得 0 分。 (4)项目工作分解结构情况,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可行,2-1.5 分;良得 1.5-1 分;一般得 1-0.1 分;无得 0 分。 (5)详细对项目各阶段工作及文 件的要求,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可行, 2-1.5 分;良得 1.5-1 分;一般得 1-0.1 分; 无得 0 分。 (6)对项目分包和采购计划进行阐述,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可行, 2-1.5 分;良得 1.5-1 分;一般得 1-0.1 分; 无得 0 分。 (7)阐述项目沟通与协调程序,表述清晰,合理可行。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可行,2-1.5 分;良得 1.5-1 分;一般得 1-0.1 分;无得 0 分。 (8)后期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具有的可行性,保障措施合理,描述清晰完整。优得 2.5-2 分;良得 2-1.0分;一般得 1.0-0.1 分,无得 0 分。 此项最高得 16.5 分。 | ||
2.2.4(2) | 项目 管理 机构 评分 标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得 0.5 分。 |
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 与业绩 |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得 0.5 分。 | ||
其他主要人员 | / | ||
2.2.4(3) | 投标 报价 评分 标准 | 偏差率 | 以基准价为准,有效投标的评审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 有效投标的评审价低于基准价的,每低1%扣0.5分,有效投标的评审价高于基准价的, 每高1%扣1分,中间值用插入法进行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2.2.4(4) | 其他 因素 评分 标准 | 信用标 √ 不运用 | 若运用,根据《凉山州****https:****/ ) |
/ |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施工组织设计: 31 分 项目管理机构: 1分 投标报价: 60 分 其他评分因素: 8 分 是否运用信用综合评价结果: √ 运用,其他评分因素中设置信用标: 8 分 | |
2.2.2 (1) | 投标报价(含)成本评审 | 投标报价(含成本)的评审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低于成本报价进行评审。 | |
2.2.2 (2) | 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 | 基准价=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k1×k2 + 各有效投标的评审价的算术平均值×k3 k1:指在计算基准价时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下浮比例,由招标人在开标会上现场从0.95、0.94、0.93、0.92、0.91、0.90 六个数据中随机抽取一个数据并作为基准价计算的依据; k2:指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在基准价中所占权重; k3:指各有效投标的评审价的算术平均值在基准价中所占权重。 k2+k3=1,且k3不得小于0.4。 k2和k3的设置不得少于3组(如K2=0.5、K3=0.5,K2=0.4、K3=0.6,K2=0.3、K3=0.7),K2和K3设置的组数为: K2=0.5、K3=0.5;K2=0.4、K3=0.6;K2=0.3、K3=0.7 ,由投标人代表在开标会上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 |
2.2.2 (3) | 投标报价评审参数(本项目不适用) | 单价遗漏项总价最高百分比 | ( / )% |
第一类分部分项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 | ( / )% | ||
第二类分部分项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 | ( / )% | ||
措施项目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 | ( / )% | ||
不平衡报价总价最高百分比 | ( / )% | ||
总承包服务费计取方式 | / | ||
规费计取方式 | / | ||
其中,第一类是指川建造价发[2014]648号第二十四条第(一).1.(1)项规定情形,第二类是指川建造价发[2014]648号第二十四条第(一).1.(2)项规定情形。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 (投标人评审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续表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施工 组织 设计 评分 标准 |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完整性和编制水平进行评分,优得 1.8-2.5 分;良得 0.8-1.7分;一般得 0.1-0.7,无得 0分,本项最高 2.5 分。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进行评分,优得 1.8-2.5 分;良得 0.8-1.7分;一般得 0.1-0.7,无得 0分,本项最高 2.5 分。 |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评分,优得 1.8-2.5 分;良得 0.8-1.7分;一般得 0.1-0.7,无得 0分,本项最高 2.5 分。 |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评分,优得 1.8-2.5 分;良得 0.8-1.7分;一般得 0.1-0.7,无得 0分,本项最高 2.5 分。 |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评分,优得 1.8-2.5 分;良得 0.8-1.7分;一般得 0.1-0.7,无得 0分,本项最高 2.5 分。 |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进行评分,优得 1.8-2.5 分;良得 0.8-1.7分;一般得 0.1-0.7,无得 0分,本项最高 2.5 分。 | ||
资源配备计划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资源配备计划进行评分,优得 1.8-2.5 分;良得 0.8-1.7分;一般得 0.1-0.7,无得 0分,本项最高 2.5 分。 | ||
建筑垃圾减排和资源化利用计划与措施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建筑垃圾减排和资源化利用计划与措施进行评分,优得 1.8-2.5 分;良得 0.8-1.7分;一般得 0.1-0.7,无得 0分,本项最高 2.5 分。 | ||
绿色建材应用计划与措施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绿色建材应用计划与措施进行评分,优得 1.8-2.5 分;良得 0.8-1.7分;一般得 0.1-0.7,无得 0分,本项最高 2.5 分。 | ||
项目总体实 施方案及后 期服务承诺 及保障措施 | 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及后期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1)项目阶段划分、工作分解结构情况,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可行,优得 1.7-1.0 分;良得 0.9-0.6分;一般得 0.5-0.1 分,无得 0 分。 (2)详细对项目各阶段工作及文 件的要求,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可行,优得 1.7-1.0 分;良得 0.9-0.6分;一般得 0.5-0.1 分,无得 0 分。 (3)对项目分包和采购计划进行阐述,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可行,优得 1.7-1.0 分;良得 0.9-0.6分;一般得 0.5-0.1 分,无得 0 分。 (4)阐述项目沟通与协调程序,表述清晰,合理可行。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可行,优得 1.7-1.0 分;良得 0.9-0.6分;一般得 0.5-0.1 分,无得 0 分。 (5)后期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具有的可行性,保障措施合理,描述清晰完整。优得 1.7-1.0 分;良得 0.9-0.6分;一般得 0.5-0.1 分,无得 0 分。 此项最高得 8.5 分。 | ||
2.2.4(2) | 项目 管理 机构 评分 标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得 0.5 分。 |
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 与业绩 |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得 0.5 分。 | ||
其他主要人员 | / | ||
2.2.4(3) | 投标 报价 评分 标准 | 偏差率 | 以基准价为准,有效投标的评审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 有效投标的评审价低于基准价的,每低1%扣0.5分,有效投标的评审价高于基准价的, 每高1%扣1分,中间值用插入法进行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2.2.4(4) | 其他 因素 评分 标准 | 信用标 √ 运用 其他评分因素中设置信用标: 8 分(信用标8-10 分) | 若运用,根据《凉山州****http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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