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山市****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建设地点:文山市第一中学内。
2.2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3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4 其他内容:项目计划总投资1680.00万元,建安工程费为1367.93万元。
项目编号:****(包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计划工期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补遗(如有)全部范围(招标范围应涵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承包范围的主要内容等详细说明)。
招标规模:学校用地面积为138308.1平方米 (207.46亩),新建食堂4200平方米(地上部分3943.94平方米、 地下部分256.06 平方米),建筑占地1281.88平方米,配套室外给水管11.88米、强弱电76.7米、雨水管34.7米、污水管28.56米、4立方米隔油池1座、12立方米化粪池1座、场地硬化645.66平方米、货梯1台、发电机1台、水泵4台。(招标规模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从业标准,包括招标项目面积、高度、跨度、金额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详细资质要求:√有 □无
投标人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_三级及以上 其他资质:/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有 □无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_二级注册建造师_建筑工程 其他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项目经理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证企相符),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承诺书)且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待建施工项目的负责人,若中标后经业主查询到项目经理有在建、待建项目的一律取消中标资格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如是新成立的拟投单位或新入职的人员,尚未产生社保缴纳材料的附相关说明。
技术负责人:1、技术负责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2.技术负责人须是投标单位人员,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如是新成立的拟投单位或新入职的人员,尚未产生社保缴纳材料的附相关说明;
财务要求:2021至2024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审计报表(应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公司(成立不满1年)提供自成立之日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月公司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或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企业业绩要求:□有 √无
企业业绩: ,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有 √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
其他要求:①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具有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满足工程的需要。
②其他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按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要求足额配备现场施工专业(管理)人员。
③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未撤销承诺。(注: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有关部门应当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拖欠农民工工资需要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具体情形,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④投标人应提供专项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可查,如有伪造、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承诺书格式自拟)。
⑤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 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的要求,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具体减免金额参照对应项目地区****
5.3其他要求:5.3.1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本次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完成网上确认。
5.3.2 网上获取:请潜在投标人于****08: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凭企业数字证书(CA) 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上获取。
5.3.3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现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要求,保证金原收取标准为估算价的2%,应收取27.3万元,执行减免政策后收取5万元,降幅为应收取数额的81.68%。
账户名称:文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文山民丰村镇银行卧龙支行
账号: ********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
(2)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3)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投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
(4)保证保险:①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②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③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
(5)办理程序:银行转账: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提交到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以确保开标前能按时到账;转账之前投标人需确认基本账户信息与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注册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绑定成功。
(6)保证金交纳与退还注意事项:
①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②保证金确认:“确认投标保证金”模块用于申请人对投标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操作说明如下:
③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确认投标保证金】,进入列表页面,申请人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保证金的标段,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
④在“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申请人交退保证金银行往来款记录。如果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按时、足额转出成功后,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会显示“已绑定”。
⑤申请人点击右上角【确认】按钮,即可进行保证金确认操作。
(7)保证金退还
①未成交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②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送交代理公司上传到系统内备案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③流标、废标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先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④未绑定的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由投标人 自行登录系统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8)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4〕7号)第十八条规定:“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标的金额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请采用这一方式的投标人在系统提交相关证明资料,如未提交相关证明资料视为未缴纳保证金(操作方式: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相关操作流程及要求,严格按照系统无失信记录免缴保证金流程要求提交,截标时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核验确认)。
(9)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排斥、限制或拒绝投标人选择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投标人、中标人指定出具保函(保险)的银行或保险机构。
6.投标文件的上传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6.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s://ggzy.yn.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其他要求:6.3.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09时00分。
6.3.2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6.3.3开标地点: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二 405 室(地址:云南省文山市****
6.3.4网上远程解密:时间为****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网上开标前按照《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中对使用远程解密文件的电脑和网络环境的要求进行调试,确保投标文件解密过程顺利。
备注: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人需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在规定时间内(招标代理机构下达远程解密命令时将会发出即时消息,时限为30分钟)完成远程解密,否则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放弃投标;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签名确认时间内不进行开标内容确认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及文山市人民政府网。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 文山市**** | 地 址: | 文山市**** |
邮 编: | 663099 | 邮 编: | 663099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杨晶 | |
电 话: | 0876-**** | 电 话: | 0876-**** |
传 真: | /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 址: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账 号: | ||
投诉电话: |
行政监督单位:文山市****
监 督 电 话:0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