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公告
询比编号:****
询比名称:中国十五冶钢结构黄石分公司江西厂赣州稀土项目新增钢结构运输服务询比
报价截止时间:****,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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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项目概况:
运输路线:要求将项目所需货物经全程汽运方式从江西省贵溪市十五冶钢构公司金属结构厂(贵溪市****)运输至江西省赣州市****交货的国内物流服务。
委托方负责将货物准备好,安排装车人员配合装车。受托方根据货物准备情况,合理安排车辆,在运输期限内,将计划发运货物安全运达目的地,过程中要安排经验丰富的专职人员进行配车,合理搭配每车货物。
标的 | 项目 | 运输数量(t) | 序号 | 起运点 | 目的地 | 运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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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构件运输 | 十五冶钢构公司江西厂 | 800T | 1 | 江西省贵溪市**** | 赣州市**** | 450km | 常规构件,不超限 |
江西金属结构厂项目 | 江西省贵溪市**** | 100T | 2 | 江西省贵溪市**** | 赣州市**** | 超限件(长≤20m、宽≤3.5m、高≤3m) | |
合计:900t |
说明
1.本次运输结算构件装车超限构件不足 30吨按 30吨算,其余车次不保底。运输单位需自备枕木,装车需指派人员协助配货,合理装车。
2.本次运输数量为暂估数量,结算以实际装车构件清单重量为准。
3.本次报价为锁定价,运输单价不随市场行情变动,双方应充分考虑市场价格波动,盈亏风险自担。
4.付款条款:经托运方物流结算完成后,运输方根据托运方物流结算的金额开具税率为 9%的运输专用发票,两个月内付款 90%,余款 1个月内付清,付款形式:现金转账。
5.需要运输货物时,托运方提前通知受托方,受托方必须在 1日内安排车辆到达起运地不得耽误托运方运输计划,如车辆未按托运方要求时间到厂,按 1000元/车/天罚款。
6.车到目的地后,若滞车时间不超过 24小时,不予计算滞车费。因托运方原因造成滞车时间大于 24小时,从到达收货点 24小时后开始计算,按照 1000元/车/日计算滞留费,滞留费在物流结算时一并确认办理,计入物流费一起开票。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5年 3月 24日 16时 00分至 2025年 3月 27日 15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cp.cnmc.com.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其他内容:
2025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