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宁夏中卫)数据中心B区****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移动(宁夏中卫)数据中心B区**** 已由 宁夏中卫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以 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89-04-114004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主要完成中国移动(宁夏中卫)数据中心B区****
2.2 建设地点:中卫市宁夏中卫工业园区。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92日历天。
①设计工期16天:计划开工日期****,完工日期****。
②施工工期76天:计划开工日期****,完工日期****。
通过三方综合测试并满足客户验收要求。具体施工开竣工日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4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一是承担整个园区****
(2)土建部分
①机楼主体工程:一是完成B01、B02两栋钢结构机房楼,单栋建筑层数均为1层,层高6.5米,建筑高度8.6米,每栋机房楼建筑面积约为21240平米,同步完成机楼内的暖通系统,给排水系统,水消防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大楼电气系统及智能化等楼内建设内容。二是完成B01、B02号机房楼油机楼钢平台,面积约3646平米。三是完成机房楼楼顶设备钢平台,每栋机房楼设备钢平台约10620平米。
②园区水泵房工程:完成B01、B02补水泵房,以及B园区消防水泵房以及相关设备,水池及水泵房面积约3000平米。
③B区****
(3)机电部分
①机楼内机电工程:按照技术要求完成2栋机楼内IT机房、配电机房等所有工艺、动力、暖通、动环、智能化、消防等专业所有设备的采购、安装、线缆连接、调试、测试等工作。
②机楼外机电工程:按照技术要求完成2栋机楼所需的柴发系统、供储油系统、供排水系统等专业所有设备的采购、安装、线缆连接、调试、测试等工作。不含外市电引入。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2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
3.3施工资质要求:
(1)工程施工资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需同时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需同时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执业证、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注:本项目EPC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EPC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3.5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
①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②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具备有效的注册证书;
3.6施工负责人:
(1)建筑工程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执业证、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机电工程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执业证、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建筑工程负责人和机电工程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7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1)设计专业人员:7人;其中主要设计人员 6 人,须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证书,(以下专业至少1人: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造价师 1 人,具有注册造价师证(可复用);以上各类人员除造价师不得复用,否则所有人员均视为无效。
(2)施工现场专业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 2人,①建筑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职称证。②机电技术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职称证;施工员至少 2 人且具有施工员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 2 人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质量员至少 2 人且具有质量员证。(设计专业人员和施工现场专业人员配备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③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共同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⑥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施工单位为牵头单位。
3.9其他要求
(1)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投标单位廉洁投标承诺保证书;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评标系统”查询并保留网络截图)。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评审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②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以评审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③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4)依据宁建(建)发201929号文件规定,各投标单位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单位近一年(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至开标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5)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及高级工程师证、建造师、建筑师等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3 月 25 日 1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4月 03 日 1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4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邮 编 :750004
联 系 人 :点击登录查看 苏义平
电 话 :**** ****
2025 年 0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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