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宫村镇京雄高速沿线9个村街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六标段、七标段)变更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付款方式:
10.2.2
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第一年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第二年支付合 同总价款的30%,第三年支付合同价款的40%,最终以审
计结果为准。
变更为:
10.2. 2
按年度县财政预算金额及工程进度支付。
请各投标人及时查看变更,以最新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