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新办公场所装修办公家具采购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点击登录查看新办公场所装修办公家具采购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
1.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内容:“★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志的“办公桌”检测报告扫描件,报告中体现:甲醛释放量未检出,总挥发性有机物未检出”。根据GB/T35607-2017附录要求甲醛释放量小于等于0.05mg/m3即符合标准,招标文件中要求体现甲醛释放量未检出是否有点过于严苛,存在控标行为。建议调整甲醛释放量小于等于0.01mg/m3,总挥发性有机物未检出。
答:此要求是为了保障产品质量和使用安全,符合本项目的高标准需求,不予修改。
2.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内容:“★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志的“沙发”检测报告扫描件,报告中体现:甲醛释放量未检出,总挥发性有机物未检出”。根据GB/T35607-2017附录要求甲醛释放量小于等于0.05mg/m3即符合标准,招标文件中要求体现甲醛释放量未检出是否有点过于严苛,存在控标行为。建议调整甲醛释放量小于等于0.01mg/m3,总挥发性有机物未检出。
答:此要求是为了保障产品质量和使用安全,符合本项目的高标准需求,不予修改。
3.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技术标响应程度”检测报告提问如下:
报告名称 | 报告内容 |
办公椅 | ★.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志的“办公椅”检测报告扫描件,报告中体现:甲醛含量未检出。 |
油漆 | ★.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志的“油漆”检测报告扫描件。水性面漆与水性底漆检测报告须体现本条参数下述技术要求:无刺激性气味,游离甲醛释放量≤10mg/kg 或未检出,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总量≤10mg/kg 或未检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未检出。封闭漆采用 5 底 3 面工艺,漆面光洁平整,木纹纹理清晰,色泽均匀; |
海绵 | ★.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志的“海绵”检测报告扫描件。海绵检测报告须体现本条参数下述技术要求:符合感官要求检测无刺激性气味,甲醛释放量未检出,TVOC≤10mg/kg 或未检出,压缩永久变形≤8%,回弹率≧50%,阻燃性要求通过抗引燃试验; |
(1)“办公椅”检测报告中,“甲醛含量”标准为“甲醛释放量”。
答:以招标文件表述为准。
(2)“油漆”检测报告中“无刺激性气味,封闭漆采用5底3面工艺,漆面光洁平整,木纹纹理清晰,色泽均匀”不在报告中体现,是否得分“游离甲醛释放量,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总量”标准为“甲醛含量、苯系物总和含量(限苯、甲苯、二甲苯(含乙苯)”。
答: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予以响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即可得分;以招标文件表述为准,不予修改。
(3)“海绵”检测报告中,“感官要求检测无刺激性气味”为过期标准表述,现行标准表述如下图。TVOC单位错误,应为“mg/m2h”。
答:“海绵”检测报告中“感官要求检测无刺激性气味”的表述以招标文件为准;TVOC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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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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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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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
附件: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