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原南宁地委大院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危旧房二期拆除工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 | 采 购 人: 留邕机关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
2 | 磋商供应商须知 | 8、《磋商文件》的组成 (5)磋商之日前半年内(2024年7月至12月)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格式自拟,复印件,必须提供);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竞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 (6)磋商之日前半年内(2023年7月至12月)连续三个月供应商依法纳税证明;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竞标人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 (10)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必须提供,2023年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截标时间前一个月所有月份的财务状况复印件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否则磋商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 四、《磋商文件》的编制格式 8、《磋商文件》的组成 (5)磋商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格式自拟,复印件,必须提供);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竞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 (6)磋商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供应商依法纳税证明;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竞标人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 (10)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之日起至截标时间前一个月所有月份的财务状况复印件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否则磋商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点:南宁市****
联系人:李 工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南宁市****
联系人:苏 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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