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广西分公司(桂林)综合能源服务公司融水四荣风电场二期工程施工准备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本华能融水四荣风电场二期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公示,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工程已具备预招标条件,现对华能融水四荣风电场二期工程施工准备标段进行公开预招标。该标段生效条件为:项目取得核准文件并通过华能广西分公司投委会审批,若未取得核准或未通过华能广西分公司审批,本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双方产生约束。
项目概括:华能融水四荣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拟安装16台单机容量6.25MW风力发电机组,总容量100MW。
融水四荣风电场二期工程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融水四荣风电场二期工程规划装机容量为 100MW,拟安装 16 台单机容量为6.25MW 风电机组,叶轮直径为 220m,轮毂高度 125m。经计 算本项目年理论发电量为 28852 万 kW﹒h,不考虑弃风预计项目年上网发 电量为 20480 万 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为 2048h,容量系数为 0.234; 考虑弃风折减(6%)后,预计项目年上网发电量为 19251 万 kW﹒h,年等 效满负荷小时为 1925h,容量系数为 0.220。本工程与四荣风电场一期共 用一个 220kV 升压站,升压站一期已建设一台容量为 100MVA 的主变压 器,预留二期主变压器位置,220kV 采用双母线接线,出线1回至公网贝江 220kV 变电站 220kV 侧,预留 3 回 220kV 出线间隔位置。本风电场分别以 35kV 电压等级接入220kV升压站#2 主变压器 35kV 侧母线,本期在一期原预留位置扩建 1 台容量为 100MVA 的主变压器及相应高低压配电装置,升压站最终规模按200MVA 考虑。
计划于2025年04月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最终确定时间为准。
自开工之日起60天内具备风机设备大件运输转运条件。
计划于12月31日竣工。
招标范围:本标段施工范围包含下述项目,但不限于以下项:
本工程新建进站道路,进场道路改造等工作内容。道路清表(腐殖土单独存放)、路基挖填、道路防护、部分道路排水设施等、施工交通、施工临时供水、照明、供电及施工通讯; 机械修配、材料加工等附属设施;生产、生活污水及垃圾收集的临时环保设施; 生产、生活临时建筑物;钢筋模板加工系统;施工协调处理;场内道路原有构筑物的拆除与处理;场内道路土石方开挖、回填、路面工程、附属设施工程,包括:浆砌石挡土墙、钢筋混凝土挡土墙、水沟、管涵、安全标识、绿化等;进场道路工程环水保验收;负责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及当地村民的民事协调、临时性及措施性补偿等工作,施工临时用地租用、施工场地原始地貌恢复、道路上下边坡、渣场绿化、弃土弃渣处理、道路防撞墩警示桩制作安装、道路标识牌采买安装,临时营地的拆除及恢复原状,一年质保期内的修复维护工作(包工包料)等;施工过程中道路安全保通,新建道路的大件运输完成后的复耕,沿线线路迁改,护栏协调及拆装,砍伐树木。
需配合协助招标人完成新能源智慧基建系统安装、调试和应用等工作,同时应负责本项目智慧基建系统中不限于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质检管理、资料管理、视屏监控、物资管理、考勤管理、项目OA、综合管理等功能模块的使用。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附资质证书扫描件)。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 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3项道路工程施工业绩或风电场道路施工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 ****至今)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身份完成过风电项目土建施工工程,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果能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
获取时间:从****9:00起至****17:00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0元,售后不退。
5.1 递交截止时间:****10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1)本招标项目商务部分采用智能商务评审工具辅助开展评标工作,投标人须通过投标管家-商务标生成工具在线制作、生成并递交商务部分投标文件(详见商务投标文件制作视频下载链接:
(https:****》。
(2)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和格式制作。
注:供应商相关操作可参照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手册-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操作手册。
开标时间:****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本节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南宁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400-010-1086转8322
电子邮件:****@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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